耒阳市医保局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进销存"专项清理
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基金使用要求,结合我市医保日常督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存在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专项清理工作。
针对此项工作我局制定8个联合检查小组对所辖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清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医疗机构84家,随机抽查定点医疗机构药品340多个品种、耗材50多个品种的"进、销、存"相关原始凭证、记录、台账。对所有医院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下达整改指令书84份。
【来源:耒阳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