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微信公众号“贞观”发文称开馆仅十余天的陕西考古博物馆,有多处展陈装置被游客破坏,迅速引发社会关注。在其发布的图片中可以看到,一部分装置上存在明显的人为划痕,西汉时期的某文物复原品上也留下了指纹印,但一旁明确摆放着禁止触摸的标识。此外,千年地裂喷砂遗迹,竟成为游客“告白墙”,被游客画满爱心。(5月11日 《中国青年报》)
文物珍贵,考古不易,破坏文物古迹,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可容忍。本次受到破坏的主要是记录我国古代地质变化的原始生土块、夯土及地震裂隙遗迹等,由于其特殊化学性质暂未加罩,不料遭遇部分游客“黑手”。这样的不文明行为暴露了一部分人个人素养堪忧,缺乏基本常识和规则意识。
文物古迹见证了历史,承载着厚重的文化底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共同的精神文明财富,而挖掘这种财富成本高、难度大,凝结着无数考古人的心血。当古迹重新面世,游客应抱以敬畏之心参观游览,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而不是对“禁止触摸”的标识视而不见。
“国宝”受损既让人遗憾,又叫人愤怒,这样的行为绝不可纵容。损坏文物古迹这一重要公共财物,不仅破坏了人民群众共同的精神文明财富,还增添了额外的修复成本,必须加大处罚力度。我国刑法设有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故意破坏财物罪等,对旅游中的“黑手”严惩不贷。一些旅游景区也出台了相关办法惩戒损毁古迹的行为,比如,北京八达岭长城景区出台的《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就明确规定,破坏文物古迹将被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限制购票参观等。
文物古迹所受到的破坏往往是不可逆的,哪怕只是划痕、手印,也很难完全消除。要让文物古迹成为“活着的历史”,事后弥补作用有限,更应防患于未然。这需要文博单位在平时提高警惕,加强文物保护,还可以通过宣传倡议提升游客素质降低不文明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同时,游客也要相互监督、主动制止,一旦发现不法行为立刻向相关部门上报,由司法机关及时介入,让损毁文物的人付出代价、得到教训。
发掘、展出、保护文物古迹在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重大意义,其传承离不开公众的自觉维护和法律的有效保护,游客留痕于古迹的行为可惜更可耻,别让后人游览时,再看到前人的“脏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