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地生态环境局长跨市调整,另有多人由省生态环境厅下派干部担任。
据“连云港发布”消息,4月27日,连云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一批任职名单,其中任命顾明事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该市前任生态环境局局长唐光普已于今年3月跨市履新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接棒跨市调任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的王敏。而原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金春林,已于4月25日被任命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除了涉及四个设区市的“轮盘调整”,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业务处室或直属单位,下派至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主持工作,亦是主流。
如新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顾明事。据该局官网简历显示,顾明事此前任江苏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省环保厅环评处副处长,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省生态环境厅第二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信息显示,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成杰,历任江苏省环保厅污控处(总量办)副处长、总量办副主任、环评处副处长、流域水环境管理处副处长、苏北环保督查中心主任、第三环境监察室专员办公室主任,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局长,后调镇江任职。
据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介绍,该局局长刘晓蕾历任江苏省环保厅计财处副主任科员、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污染控制处处长助理、污控处副处长、污染物总量减排办公室主任(正处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总量处处长、大气处处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后调泰州任职。
出生于1981年的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朱增银,博士学位,早年曾在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作,2017年10月以来历任江苏省环保厅办公室副主任、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省环境信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财务与审计处处长,2021年6月调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主持工作。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江苏十三个设区市中,有近一半的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都由省厅下派任职,另有3人系跨市任职,即目前江苏大部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上任前没有在当地的工作经历。
据生态环境部官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据《人民日报》2016年报道,与一般的、单项的、单纯的制度改革不同,环保垂直改革动体制、动机构、动人员,是对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根本性改革。
该报道称,过去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导致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环保责任难以落实。垂改后,市级环保局将改变之前的属地管理,实行以省级环保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虽仍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但主要领导均由省级环保部门提名、审批和任免,避免了地方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