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南都记者从广东公安获悉,3月4日晚,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杨东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时,被一辆冲卡的摩托车撞倒,身负重伤送院救治。经过1个多月的抢救,终被判定为脑死亡状态,于4月19日上午不幸去世,随后进行器官捐献手术,用另一种方式,继续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康。
4月28日,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志忠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向全省公安机关通报了杨东因公殉职捐献器官的感人事迹,并带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民警辅警代表向杨东致以默哀,共同缅怀逝去的战友。省公安厅党委决定为杨东追记“一级嘉奖”,用英雄的事迹激励和鼓舞全省公安民警辅警坚定信念、不忘初心、拼搏奉献、砥砺前行。
杨东生于1991年,广西大化人,中共党员。在2014年4月加入清远连山公安队伍后,杨东先后获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辅警”“平安宣传标兵”“先进警务辅助队员”“年度考核优秀”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抗疫先进典型”,并获“局长嘉许状”、“七一”安保辅警四级嘉奖等多项荣誉。
在警队8年,杨东始终默默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他曾在群众车辆遇到故障无法启动时,用3个小时的时间,帮助群众修理车辆解决困难;他曾当“临时爸爸”,为走失儿童找回家人,让群众一家得以团聚。
2020年初,杨东主动请缨到抗击疫情第一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2月,杨东被连山县人民政府评为“抗疫先进典型”。为了摸清全县道路情况,掌握主要交通要道、学校的周边道路秩序,杨东先后走遍了全县7个乡镇,20余个行政村,因地制宜完善了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防范、管控机制,为连山县交通秩序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负责交警大队宣传工作期间,杨东先后参与组织“美丽乡村行”“安全生产月”“一盔一带”等多场交通安全宣传和网络执法直播活动,并参与组建连山县第一个少年交警队。
杨东从小怀揣警察梦,一心热爱公安工作,在2019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事业编制考试中,他以笔试第一名的成绩进入面试,却放弃了面试的机会,选择留在公安机关工作,并继续报考公安岗位,只因“警察初心”,希望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在杨东的影响下,小其两岁的弟弟也加入了连山公安辅警队伍。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通讯员 粤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