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2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接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通知后,曾某某仍乘坐动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跨省回家,导致其妻子、网约车司机感染新冠肺炎,200余人密切接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今天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初筛阳性仍乘坐动车导致疫情传播的曾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这是最高检发布的第十七批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3月28日8时许,曾某某接到电话通知,其核酸检测出现异常,要求参加复检。曾某某接到该通知后,立即改签较早的动车票,并于当日返回福建省莆田市。到达莆田后,曾某某乘坐网约车回到家中。
3月29日,莆田市涵江区疾病控制中心上门对外省市返莆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曾某某初筛阳性,后经复核为确诊病例。经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调排查,曾某某与同车厢外省市人员及在莆的妻子、网约车司机等200余人密切接触,其妻子、网约车司机现已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随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曾某某立案侦查,3月30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就案件收集完善证据等主动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公安机关就收集完善证据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最高检供图
此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中,四起属于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两起是行政违法处罚案件,主要涉及有关人员不遵守国家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妨害疫情管理秩序、造成疫情传播或导致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等违法犯罪行为。
包括在行程码被标星的情况下,为逃避检查借用他人行程码、租用目的地牌照车辆避开高速公路,自驾跨省从事有关活动,且不履行登记报备等相关义务,导致多人感染新冠肺炎,千余人被集中隔离、多个区域被封控、多处场所被管控的王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编造虚假的涉疫信息并在微信群发布,导致该消息在网络迅速扩散,造成全域群众恐慌、抢购生活物资等李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隐瞒行程、冒用他人行程卡入住酒店,带来疫情传播重大风险的李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等。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执法司法机关在涉疫情防控执法司法活动中,要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疫情防控不偏离法治轨道,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危害大小、主观认知、影响后果等具体情况,依法准确追究责任,严禁“一刀切”执法司法。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为依法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