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侯玉晓4月28日,中山市人社局发布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关于做好人才服务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吸引更多非中山户籍的各类人才到中山就业创业,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热土,中山进一步优化中山市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相关工作。
凡持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非中山户籍人才,允许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房屋自网签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房贷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