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徐辉)4月22日,迁安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当地2名村医在诊疗过程中,未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上报,被当地公安局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情通报显示,4月11日至4月17日,周某某(男,44岁,村医,迁安市野鸡坨镇人)在阳性病例张某某出现身体疼痛、咳嗽、咽部不适等症状多次找到其治疗时,周某某未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上报,造成疫情未被及时发现。
刘某某(女,46岁,村医,迁安市野鸡坨镇人)在张某某妻子、女儿及外孙女相继出现症状联系其治疗时,刘某某未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上报,造成疫情隐匿传播。
4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周某某、刘某某被迁安市公安局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全市疫情防控正值攻坚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规定,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从快,顶格处理,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