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2020年11月3日上午9时许,3岁的小黄与2岁的小张结伴来到一废弃池塘周边各自玩耍。过了一会,小黄发现小张不见了,随即喊叫“小弟弟”并开始寻找。寻找未果后,小黄在当日10点多来到小张住处告知其父母“小弟弟”不见了。当日下午,民警发现了漂浮在水面上的小张,经120抢救无效死亡。小张父母将村委会、小黄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索赔128万。法院:小黄已尽到了与其年龄、智力、行为能力等相适应的救助义务,其监护人不担责。村委会虽不负有侵权责任法意义上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已对案涉池塘采取了安全措施以作防护,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村委会自愿人道主义补偿小张父母2万元,法院准许。(海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