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通知》)以及《2022年江苏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问答》。
与过去相比,今年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二是规范教育优待政策,从2022年开始,取消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
在严肃中小学招生纪律方面,今年的《招生通知》明确十个“严禁”: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二是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三是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四是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五是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六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七是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八是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九是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十是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据悉,与过去相比,今年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严格落实教育部最新要求,规范报名信息采集。首先,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其次,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是进一步规范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依规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同时明确,为了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国家的民族政策,从2022年开始,取消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
《招生通知》还强调,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热点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就学需求,《招生通知》推出了新举措:一是要求各地依据各学段学龄人口增长变化情况,精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加大资源建设力度,持续增加学位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就学需求。
二是综合生源情况、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统筹公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与结构调整,科学编制和下达招生计划。
三是落实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公办民办初中的政策,坚持指标到校,确保分配比例高于国家要求,并向薄弱初中倾斜,助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县域普通高中提升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一个不少”的接受义务教育方面,《招生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全面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是保证学位供给,保障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健全控辍保学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个不少”。三是认真落实随迁子女“两为主”入学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少年等群体的入学及服务保障工作。四是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方式保障轻度、中度和重度残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有教育的权利。
采写:南都记者 冯奕然
资料来源:江苏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