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立学校以学生有过分亲密行为!就有权开除或者勒令退学吗?学校内部与教育局相互推诿耐人寻味。。。。
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也是教育学生的地方。即使学生违规,学校也不太可能一棍子把学生打死,一般都会经过多次的批评教育,绝不可能一违规就直接就开除学生。
济宁天立学校隶属于天立教育集团,号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以“立身、立德、立学、立行、立异、立心、达人”作为育人目标,以“没有差生、只有差异”为教育宗旨。作为邵某某的家人,正是看到贵校的宏伟蓝图和教育实力,相信在贵校的教育下,能让孩子走上正轨,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才不惜重金于2021年9月将邵某某同学送入你校高一学习。为此邵某某的家人向学校缴纳了一年学习费用5.8万元。但是仅仅不到一年时间,贵校却认为邵某某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给与邵某某劝退处分,显然违背了教育的初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 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贵校武断剥夺邵某某受教育的权利,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9年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允许留级,退学,学生一般情况下都会直接升学直至初中毕业。现阶段,高中并非义务教育,那么高中学校是否有权让学生退学呢?近日,济宁天立中学一名高中生因违反了学校的相关规定,被学校勒令退学。该事件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据网友邵先生讲:5月7号下午,天立学校高一一班班主任刘磊打电话,说孩子出现违规事情让家长来一下处理,孩子妈妈去了以后说孩子给同桌出现不妥动作,让休课几天回家反醒,并让家长对孩子违规事情签字,说等学校通知什么时候回来上课在定,两天后班主任电话说来拿孩子物品并清算学费孩子被学校开除了,我多次给班主任打电话协商在给孩子一次机会不能把孩子一开就完,班主任回复家长事情是学生自己作的,开除是学校的建议给他没有关系。听到这些,我感觉太突然,随后咨询律师后,我就打了济宁市教育局、太白湖教育局进行投诉 ,随后还打了市长热线及媒体求助,但教育部门一直相互推诿没有给予正面答复。
5月12日,班主任打电话让我办手续,我去学校后,班主任没让进校拿了一张开除通知单并盖有学校公章让我看了一看,班主任随后说:北湖教育局领导已经介入调查,现在也不一定开除了,最终还需要等结果。在校门口拿着开除通知书拒绝给我,我要求拍照也被拒绝,要求微信发给我也被拒绝说有学生名字和学校公章不能外露理由拒绝。
5月13日,班主任刘磊说现在已经不关他的事了有事找领导。13日中午中午我给天立中学校长韩顶清打电话说明情况,他说不知道这个开除学生的事,一会了解后给回复,两个小时后一位自称天立中学高中部主任给我回电话说:学生已经开除,过来拿开除通知单,但必须来签字,我拒绝领通知,我要走司法程序,为什么济宁天立中学这么不负责草率的把一个未成年孩子推向社会,孩子没分科前,在郭主任班级一直不错,还曾经在班级考试前十名,为什么到了刘磊这个班级不到2个月问题这么多,学生一直在住校半个月回家一次,学生出现问题难道学校就推卸责任一开了之,请济宁教育主管部门对于该校存在问题进行查处,请各级媒体曝光济宁天立学校不负责任丑陋的一面,拿着高额学费干着与教书育人背道而驰行径。
来源:济州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