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江丹霞公司”)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天门山旅游景区景点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经营开发。
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霞温泉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温泉、宾馆住宿、餐饮服务等。资江丹霞公司原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丹霞温泉公司原为资江丹霞公司的子公司。
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资江丹霞公司2020年9月末以债权人身份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法院申请对丹霞温泉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丹霞温泉公司管理人于2020年12月12日对丹霞温泉公司进行接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丹霞温泉公司自2020年12月起不再纳入资江丹霞公司及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上述丹霞温泉公司的破产清算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26日、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5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2年2月28日,丹霞温泉公司管理人与买受人资源县西延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以5,200万元人民币竞得拍卖标的物,即丹霞温泉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绿化苗木等财产,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3月2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
2022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丹霞温泉公司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管理人拟订了《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于2022年4月20日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经各位债权人表决,管理人现将表决结果公布如下:共有14家债权人参与表决,共收回14份表决票,其中13份投同意票,债权金额为218514471.42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9%,根据《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通过。”
根据该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对截至2022年4月15日,丹霞温泉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5,299.85万元(占丹霞温泉公司破产财产总额的绝对大部分)进行分配,资江丹霞公司可收回债权为现金4,415.34万元;破产财产将在该方案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江丹霞公司已收到现金580.15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丹霞温泉公司的管理人已于2020年12月12日对丹霞温泉公司进行接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丹霞温泉公司自2020年12月起不再纳入资江丹霞公司及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资江丹霞公司已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规定,对丹霞温泉公司的债权计提了足额的坏账准备,本次破产财产分配对本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丹霞温泉公司的破产清算尚未最终结束,资江丹霞公司对丹霞温泉公司的债权最终可回收金额以破产清算完毕后的实际数据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的通知》;
2.《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