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三天的劳荣枝案二审告一段落。据央视新闻消息,8月20日18时许,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当天下午,检辩双方就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等问题激烈辩论。
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9月9日,法院一审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系情侣关系,二人共谋并分工,在南昌、合肥等地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2019年11月28日,其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南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被告人劳荣枝在一审宣判后提起上诉。
今年8月18日,劳荣枝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首日庭审,辩护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劳荣枝被疲劳审讯,以及申请合肥案字迹鉴定、常州案证人应参加庭审作证等诉求,法庭充分给予了被告人劳荣枝、劳荣枝代理律师、公诉方发表意见的权利。其中,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控方反驳不存在疲劳审讯,理由为审讯不足24小时,据视频显示,审讯过程均保障了劳荣枝正常生活所需。此外,常州案证人因个人原因拒绝出庭。
8月19日,在第二天庭审期间,检辩双方就合肥案进行了几轮举证质证,双方争议较大。当天下午,上诉人劳荣枝及辩方律师多次强调讯问笔录多处非劳荣枝本意,系误解以及讯问人员自行解读添加,要求法庭公开同步讯问录像,法庭播放了一段讯问录像。
8月20日,该案进入开庭审理第三天,上午进行最后一轮举证质证。劳荣枝案二审辩方新提交的证据公布,系一份劳荣枝同学的口述视频。视频中孙某某表示,“印象中的劳荣枝善良,不爱慕虚荣。”对此,检方当庭驳斥,“视频中有明显剪辑痕迹,不符合视频证据的构成要件。”
20日下午,检辩双方就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等问题激烈辩论。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
8月20日18时许,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实习生 廖泳梅 潘文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