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在8月20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正式发布《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上海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
与此同时,《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赋予临港新片区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推荐权,建立和动态调整适应临港新片区发展需要的重点专业目录。
对此,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上海市临港新片区此次新政在引进人才方面给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有利于更大限度地吸引人才。同时,限定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也有助于防止房地产方面的投资炒作。总体来看,此次政策调整反映出上海在人才引进方面的力度加大,在“房住不炒”的前提下,通过人口引入推动房地产交易,为区域公共设施和房地产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