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旅游博主把在重庆某景区雇人抬轿子(当地称为滑竿)上山的视频发到网上,结果遭遇网暴。有网友谴责他:“大家都生而为人,你凭什么花钱践踏他的尊严?”这个现象似乎不是一天两天,滑竿师傅也提到,很多年轻人不敢坐(滑竿),怕发到网上被人骂。
挑滑竿的倪师傅表示,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在景区抬滑竿每个月可以挣3000-4000块钱,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是比较可观的。倪师傅表示:“肯定想大家都来坐,个人工作挣钱的嘛。”
朴素的话,说出了实在的道理。
生活中,的确有很多服务是基于人与人的尊严来设计的,一方付出尊严,另一方收获满足,然后为之付费。比如,最常见的,进到高级酒店,有人开门;去餐厅,服务员的各种体贴细致的服务,特别是海底捞,用服务打造客人的尊崇感受。
市场中有这样的服务是正常的。一方面,这种服务长期存在,实际上就会脱敏,让人没有付出尊严的感觉。特别是挑滑竿这样基于体力与地理环境的服务,长期存在了,就会摆脱掉尊严之类的问题。
其次,这些服务都是基于市场交易而不是身份,不存在人身依附。提供服务的人,只要愿意付钱,也可以享受到这种服务。一个海底捞的服务员,去另一家海底捞餐厅吃饭,立刻就变为了顾客。
第三,这些交易能够提升社会的整体尊严。一个人在外打工,做服务员,也许在一些人眼里他损耗了自己的尊严,但他挣到钱回到老家建房、结婚、摆酒席的时候,又赢回了自己的尊严。他在打工的时候,处于陌生人社会中,尊严的代价相对小;而回到家乡,在熟人社会中,尊严的价值更大。总体而言,他的尊严是提升了。
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对安全、尊严的权衡,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不管是风雨中送外卖的骑手,还是挑滑竿的山民;或者当服务员的老人,只有他们才明白什么是对自己最好的选择。
已经存在的行业,必然有其合理性,尊重这些行业,才是对那些靠自己劳动吃饭的人的最大尊重。
对于类似市场现象的批评,一般来说,只需要回答两个问题:他们是否有权利这么做?他们是否自愿这么做,有没有被强迫这么做?
第一个问题比较好回答,只要不违反法律,不侵犯他人的利益,就属于公民的自由与权利。第二个问题相对模糊一些,关键在于如何定义“被迫”。
所谓自愿,指市场主体可以不受限制、控制、强迫,凭借自身意志而行动,并为自身的行为负责。市场交易的自由、自愿的含义,不能缩小到“可以不自律”。有人并不喜欢读书、工作,但基于自律去做这样的事,这不能称为不自由。
所以,挑滑竿,不能说是被迫的,自然也不存在出卖尊严。老舍名作《骆驼祥子》控诉了不公平的社会对劳动者的压榨,但也并没有批评说,每一个坐黄包车的乘客都侮辱了祥子。
商业上的事转到舆论场上的时候,有些人要么不懂其中的市场原理,要么没有切身感受不能代入;要么有自身的利益,故意不讲道理,这都会导致空泛的道德化,用道德诉求彰显正义以自我满足,甚至用道德打压来追求自己的利益。这样的舆论既不懂市场,又不懂尊重,只会打压市场。
在互联网舆论场上,愤怒是最好的积聚人气的办法,所以,网上舆论很容易朝着戾气的方向发展。很多不恰当的、不合理的对市场现象的批评,错误地影响了市场的发展,损害了公共利益,这种泛道德的批评还是少一点的好。 □ 刘远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