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饶舒玮)8月11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给予进城农民和来(留)长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支持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进城农民、来(留)长(即“长春”,下同)人才均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根据《通知》,上述来(留)长人才具体包括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人员等。
与此同时,《通知》中还对所购房屋有所要求,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8月1日至10月8日之间,且所购房屋还需坐落于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国有土地上,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及各县(市)。此外,申请补贴的房屋还需满足其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并仅限新建设商品住房,不包括商业和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及二手住房,且所购房屋需为申请人个人首套唯一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政策与《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若干措施》)不能同时享受。据了解,《若干措施》明确,对已办理落户手续的高校毕业生,在长春市采取全款或商业贷款方式购买首套商品房,可凭购房凭证申请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