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1日,东方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我市存在群众使用虚假的东方市疫情防控从业人员证出行的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指示,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联合市纪委监委组成专案组对该情况进行核查。
经查,我市某企业工作人员谭某、李某、唐某、肖某,在东方市全域静态管理期间,为使该企业工作人员能够顺利出行到岗工作,违反东方市全域静态管理的相关要求,在谭某的授意下,李某与唐某、肖某将该企业所领取到的真实的东方市疫情防控从业人员证进行变造,并将变造后的虚假东方市疫情防控从业人员证进行分发,共计变造分发23份虚假东方市疫情防控从业人员证给该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公司工作人员谭某、李某、唐某、肖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东方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静态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犯罪嫌疑人谭某、李某、唐某、肖某对其变造虚假东方市疫情防控从业人员证的实事供认不讳,目前,东方市公安局已依法对谭某某、李某、唐某某、肖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疫情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措施,冒用或伪造、变造疫情防控工作证、从业人员证、车辆通行证属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严厉打击。
(来源:东方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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