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戴轩)近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等印发了《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试行)》(下称“导则”)。导则要求,集中隔离点应满足防疫要求并兼顾平时使用功能,在内部空间分布上,应以单人隔离观察房间为主,并设置一定比例的多人隔离观察房间和无障碍隔离观察房间,满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陪护照料需求。
应满足疫情防控并兼顾平时使用功能
《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试行)》近日印发。
集中隔离点是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及高风险职业人群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的建筑及其配套设施。导则对集中隔离点的功能、选址、分区、空气流通等进行了明确。
4月28日,上海宝山,在泗塘篮球公园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正在查看各房间内的设备。殷立勤 摄/IC photo
集中隔离点的设计,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要求,结合当地资源、功能要求、建设条件、管理模式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经济地确定建设规模。
集中隔离点应按照隔离观察区、工作服务区、卫生通过区合理分区,各区的建筑布局、机电系统设置应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并兼顾平时使用功能。应制定平时与应急时功能及系统快速转换方案,做好物资储备、日常演练工作。
其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疫情防控工作等的要求,宜预留扩展条件。应当满足交通方便,与传染病医院、定点救治医院等医疗机构之间交通联系便捷的条件;并远离人口密集区域以及幼儿园、学校、老年人照护设施等易感人群场所。
隔离观察区以单间隔离为主 应满足未成年人陪护照料需求
集中隔离点应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根据管理需要,按建筑单体、楼层等,可将隔离观察区划分为不同的隔离观察单元,同一隔离观察单元应安排同一类型的隔离人员。
隔离观察单元应以单人隔离观察房间为主,单人隔离观察房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4平方米。应设置一定比例的多人隔离观察房间和无障碍隔离观察房间,满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陪护照料需求。
隔离观察房间内应设置卫生间,配置洗漱、厕位、淋浴等基本设施,并应设存储空间;不宜与电梯井道贴邻布置;外窗应安装防蚊虫纱窗;应设置必要安全防护设施。
集中隔离点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隔离点各出入口、隔离观察区、隔离观察单元、卫生通过区、垃圾暂存间等重要部位设置监控摄像机。卫生通过区应采用双向语音对讲摄像机,便于院感值班或护士站相关人员进行远程监督和指导。
新京报记者 戴轩 实习生 赵钰婷
编辑 陈静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