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6点50分,彭州市委宣传部发布最新消息表示,目前彭州市龙漕沟山洪灾害已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有多名网友爆料,龙漕沟曾在小红书被多位博主推荐,博主称之为“宝藏耍水地”“玩水野营地”“网红森林”等。据了解,当地政府曾多次发文,提醒游客不要前往打卡。
小红书博文:“只有走野路才能进去”
根据网友爆料的截图显示,在小红书搜索“彭州耍水”,有多篇关于龙漕沟露营、自助烧烤的种草笔记,有博主说,“由于山里天气不稳定,龙漕沟在当地被禁止进入。我只有走野路,翻山越河才进去的”。
海报新闻记者看到,一博主发布了标题为“成都周边1.5h超冷门耍水地彭州龙漕沟”的种草笔记,并配自己在溪水石缝中野餐、用溪水冷泡水果的图片,该笔记获得了5557条赞。另外一篇“彭州60r自助烧烤免费耍水”的内容获得2145条赞,博主将桌椅摆放在溪水里,桌上还有饮料、水果等。
8月13日深夜,海报新闻记者在小红书搜索有关龙漕沟的体验笔记,发现相关“种草”笔记均已删除,搜索有关“彭州耍水”“龙漕沟”的内容,则出现了提醒游客敬畏自然,注意安全的内容。
随后,海报新闻记者尝试用“未开发溯溪”“未开发”等关键词搜索发现,有大量博主在推荐未开发的旅游目的地。有博主表示,自己推荐的地方属于未开发的地方,需自驾,需胆量,在该篇笔记还拍摄了当地政府提示“洞内危险 严禁进入”的警示牌。
实际上,小红书已经成为用户消费参考的重要平台。
根据易观千帆数据,小红书月活用户约1.48亿,从使用时长、启动次数、粘性分析来看,2021年呈明显上升趋势。用户构成方面,女性占比达67%,24岁以下用户占比高达44.99%,中等消费者、中高等消费者总占比高达75.62%。年轻、女性、中高等流量在涌入小红书,小红书也自然成为了大众寻找游乐出行的聚焦点。
据当地政府官方微信号介绍,龙漕沟属于未开发景区,无任何旅游设施配套,环境承载能力有限。同时,龙漕沟属于地质灾害点位,易发生泥石流、山洪灾害。
网红推荐的“野生网红打卡地”只写风景不写风险
当下,点进“小红书”客户端中,输入关键词“龙漕沟”,已经难以看到对于此地的旅游推荐、露营攻略相关文章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劝诫游客们要注意安全,不要盲目跟风,以及科普遇到山洪时逃生方法的帖子。
但是在8月13日突发山洪灾害前,该平台上还大量充斥着“安利”游客们去往龙漕沟的文章。在这些文章的描述中,龙漕沟成为了各社交平台热议的“网红”打卡地。
“超级好耍”“徒步秘境耍水避暑”“露营神仙去处”……在社交网络中,还能看到之前不少博主在“小红书”等平台分享的游玩攻略。在这些文章中,鲜少提到该地区存在的自然风险,也少有人提到该地点属于地质灾害点位,易发生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只写到了此处有多么美丽和好玩。
实际上,网络流传的视频中,在龙漕沟的河滩、溪流等地,都能看到明显的提醒标志、横幅,劝阻游客。当地媒体也曾在其短视频账号上发布提醒“网红打卡点暗藏危机”:“最近,某短视频平台关于我市龙漕沟的游玩攻略火了。不少游客被吸引前来打卡观光。但殊不知,龙漕沟属于山洪易发区,极大地威胁了游客的生命安全。”
律师:如遇举报或投诉,平台有及时确认和审核的义务
在话题#龙漕沟系野生网红打卡地# 登上热搜后,也有网友质疑,社交平台是否应该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以上的疑问,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四川明炬(龙泉驿)律师事务所王仁根律师。王仁根律师表示,目前尚处于救援阶段,对责任下定论或许还为时过早。但是,从网友曝光的情况以及媒体报道的消息来看,大概率不是一起责任事故。
当地提示(图源网络)
王仁根律师解释道,河岸设置了警示牌,告诫大家河道危险、珍惜生命、不要下河,同时也安装了防护网栅,甚至在危险逼近时(尚不确认是否事发后),也有工作人员拿着扩音器在高处,让河道内玩水的市民马上撤离。从这个角度来看,政府相关部门是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责任是需要依据法律严格界定的。涉事河流并非经营场所,也非允许自由进出的公共场所,且河道管理者尽到了安全警示和防护的义务。所以,在没有其他责任或人为因素介入的情况下,要让相关部门承担责任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王仁根律师进一步解释道。
而面对网上那些铺天盖地的“推荐”“攻略”,王仁根律师号召大家在上网时,应该有自我判断的能力和生活常识。“即便有相关视频和文章推荐涉事玩水河流,要让网络平台承担侵权责任也很难。因为这些平台,多是带有社交性质的自媒体平台,视频和文章并非平台发布,而是网友自行发布,平台不可能对每个推介地做评估安全风险,然后主动删除。成年人对网上的事物,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和常识。”
“不过,如果有网友已经向平台提出了举报或投诉,平台就负有及时确认和审核的义务,如置若罔闻,任由这类文章或视频在平台存在,给网友造成误导并引发安全事件,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关于网友已有举报行为,但平台并未及时作为的情况,王律师这样解读道。
那邀请、提议玩水者有没有责任呢?王律师说,此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年人来说,其对下河玩水本身的危险性应有充分预见和认识,然而自己仍然将自己陷入危险境地(危险本可自己避免),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就很难让他人承担责任。若提议玩水者没有告知受害者水域的真实情况,也没有在险情发生之时及时提醒或者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是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的,若邀请和提议未成年小孩玩水,那责任就更大了。
“以上法律责任的界定,符合公众的朴素认知。但不管怎么说,生命的逝去总是让人痛惜的,希望大家真正能从类似的惨痛事件中吸取教训,保持对生命和自然的敬畏,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王律师提醒道。
(海报新闻、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