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名球员来说,成为“自由球员”或许是一件既轻松又残酷的事情:这意味着自己未来的东家是谁,完全不必考虑原东家的想法,只要新东家想要+自己想去,就可以轻松达成;但众所周知,球员属于俱乐部的“资产”,俱乐部为什么会放任一名球员成为自由球员?而不是通过球员互换或球员转会等方式,从他的身上去收回一些价值?往往就是因为,这个球员已经“难堪大用”,作为交易筹码没人要,续签又完全没必要,只会白白浪费一笔工资。
现在,CBA的自由球员市场已经越来越成熟,CBA会不断更新自由球员名单,来帮助双方达成签约意向。
根据2021-22赛季版本的《CBA联赛球员选秀、工资帽、聘用及交易管理规定》,俱乐部“认领”自由球员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六十条 认领依据以下规则及操作流程进行:
(一) 俱乐部认领的对象仅限为自由球员(含受限制自由球员);
(二) 在 CBA 联赛中对受限制自由球员的限制条件如下:
1. 依据本《管理规定》, 新俱乐部须向原俱乐部支付培养费;
2. 依据本《管理规定》, 原俱乐部拥有匹配权的;
3. 其它限制条件。
(三) 符合条件的球员,须自行向 CBA 联盟申请,经CBA联盟核准后,由CBA联盟将该球员添加到自由球员名单中,并在 CBA 联赛官网公示;以下类型球员无需申请,直接由CBA 联盟将该球员添加到自由球员名单中:
1. 合同到期前联盟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俱乐部提交的续约通知的( 合同形式为 M1+M2 形式的, 执行完 M1 合同后的除外);
2. 被俱乐部买断的。
(四) 俱乐部在本赛季注册期及交易窗口期,可认领自由球员。 同时规定:
1. 如俱乐部本赛季注册名额已满, 则不允许再认领球员;
2. 认领之前须与球员签署《聘用合同》(仅限于 C 类、 D类);
3. 原俱乐部可依据本《管理规定》 收取培养费(买断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