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起,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启动以“美在竹林·晒一晒”为主题的“竹林十景”征集活动。
征集内容为大竹林辖区标志性地点,包括但不仅限于大竹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金海湾公园(白塔)、金科乐方(夜景)、百林公园(粉黛桥)、跳墩河(美人梅)、高科山顶总部、金海湾江岸线、凤溪坨码头、黄山大道、人和小学、两江新区西南大学附属中学、太阳座、大竹林街道紫竹苑社区江与城片区居民楼、大竹林街道水竹苑社区农转非小区、大竹林企业楼宇等内容。
征集作品将通过网络投票方式选出竹林十景,最终在“大美竹林”微信公众号上展示的作品,投稿人均可获得实物奖品一份。
活动面向大竹林辖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居民等发起征集,7月25日起至8月5日接受投稿,投稿人投稿即视为独家授权大竹林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征集内容列明的用途对作品进行使用,诚邀广大职工、居民共同晒出心中的大美竹林。
征集要求
1.拍摄地点必须为大竹林辖区,手机、相机、无人机等设备拍摄的摄影作品均可参与。作品拍摄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5日,往期摄影作品均可参与,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3幅。作品大小建议2M-10M。
2.征集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并附100字以内文字说明。若征集作品缺少以上任一要素,将取消参与资格。
3.征集作品以彩色图片为主(请保存为jpg格式),拼接、PS或运用图片软件调节等任何非原始拍摄的改编作品不得参与。
4.对下列违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
(1)有违公序良俗的作品;
(2)误导公众认知的作品;
(3)具有欺诈性质的作品;
(4)存在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情形的作品;
(5)其他有悖法律法规、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情形的作品。
5.投稿人应为所投作品的著作权人,并有权单独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该作品。
6.作为活动主办方,大竹林街道办事处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无偿使用征集作品。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公益广告、在其他作品中使用,以及授权其他合作方以上述相同的方式使用等。同时,有权对作品进行改编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成海报、视频等形式。
7.投稿人投稿即视为独家授权大竹林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征集内容列明的用途对作品进行使用。
投稿方式
dzlzwxx@aliyun.com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