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严格排查和防范新冠病毒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河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8月1日(星期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筛查时间
8月1日(星期一)6时开始,12时前完成全部采样(具体时间以街道、社区通知为准)。
二 、筛查范围
居住在河北区的全体居民(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
集中隔离、居家管理、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出舱)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安排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全体居民采样前在居住地保持原地静止,按照街道、社区的组织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居住地参加检测的居民请提前向社区报备(后附报备二维码)。没有采样的居民不能离开小区,参加完筛查采样人员可安排必要的出行,持已参与核酸检测的信息出入小区,采样信息可通过“津心办”客户端“核酸检测筛查采集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二)请居民朋友根据街道和社区的统一组织安排,使用手机“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后附生成说明书),也可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照社区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为尽早准确查询到核酸检测结果,倡导居民使用“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参加采样。
(三)请居民朋友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采样过程中不要触碰采样台和采样台上的任何物品,避免聚集和交谈,防止发生交叉感染。夏季筛查,注意防暑,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各街道提前做好备案统计,妥善安排后续检测。
(五)各街道、各单位务必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务必保障群众必要紧急就医需要。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街道、本单位工作安排,保障出行并及时检测。
(六)辖区内各用人单位要积极落实防疫责任,通知全体人员及时在居住地或必需的岗位工作地参加核酸检测;要强化核酸结果运用,坚决落实“大筛”核酸检测证明查验职责,确保职工持7月31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8月1日核酸采样证明到岗工作,无相关证明人员不得返岗、返学。
(七)请居民朋友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按 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 谣,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 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八)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河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