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你的美,成为亲人的泪”,这是青海315国道上的一条交通警示语。自2018年起,在这条路上,仅仅因为拍照就发生了8起交通事故。
这条在戈壁中随地形起伏的公路,被称为“中国版的66号公路”。一处处U型路段,因为容易拍出“大片”效果,近年来成了网红打卡地,有当地导游竟然将此列为必去“景点”。据报道,有游客为了拍照甚至坐在马路中间,即使大货车、大巴来了摁喇叭都不理,差点被撞着了还哈哈大笑。近年来,违法占用道路而不自知的行为,在城市里、在我们身边也屡见不鲜。例如,在机动车道上暴走,在马路中间拍摄婚纱照、写真,为了流量组团在马路上热舞“耍酷”…
生命岂能儿戏?其实,这种让人看了心惊肉跳的“网红”举动,是一种违法行为——网红公路不管多“红”,它首先是一条路,作为道路受法律约束的性质不会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据悉,当地交通警察支队已专门抽调民警、辅警在这一路段进行常态化巡逻并专门设置道路交通警示牌,但收效甚微。
这条国道作为连接青海、新疆的交通要道,很多重型货车都会从这里经过;且地处柴达木腹地,相距格尔木、德令哈市区近百余公里,一旦有交通事故,救援相对困难。这些都决定了对这些出格行为不能仅仅只是道德谴责,还应回归法律的框架下予以治理。只有增加违法成本,该处罚时绝不留情,才能改变部分游客“拍照只是小事”的惯性思维,用法律为安全护航。
当然,从发展旅游的角度而言,网红打卡地确实是当地看重的旅游资源。为满足慕名而来的游客的体验,能否可以在这一网红路段附近修建同样的一小段U型路,专供游客拍照,打造真正的网红“景点”?这样,不仅安全可控,还能衍生出实实在在的旅游产业链,助推当地经济发展。
“网红公路”不能再这样“红”下去了。这不仅仅是交通管理部门颇感头疼的事,也是当地政府需要认真思考、必须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