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佩洛西窜台的若干事实
目录
引言
事实1:一个中国原则是中美关系的政治基础,含义清晰、明确
事实2:国会是美国政府的组成部分,国会议员窜访台湾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事实3:佩洛西窜台根本与民主无关,而是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挑战国际社会一中共识的政治作秀和严重挑衅
事实4:改变台海现状、挑起危机的是美国和“台独”分裂势力
事实5:佩洛西窜台是美国一手策划和挑起。美台勾连挑衅在先,中方正当防卫在后。中方反制举措坚定、有力、适度,符合国内法和国际法
事实6:中国军队在中国台湾岛附近海域开展军事演训活动合理合法。美国“以台制华”行径才是破坏台海甚至全球和平稳定的祸乱根源
事实7: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国家是绝大多数,受到孤立的是美国和极少数国家
事实8:台湾问题与乌克兰问题有着本质区别,两者没有任何可比性
事实9:中国针对佩洛西窜访台湾地区采取的制裁措施合理合法,是主权国家应有权利
事实10:佩洛西窜台事件严重损害中美关系的政治基础,为双方交流与合作制造障碍,美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事实11:中美暂停气候变化商谈,责任在美方。在气候变化等全球环境治理问题上,中方将继续致力于国际合作,言必信、行必果
引言
美国国会众议长佩洛西不顾中方严正警告,执意窜访中国台湾地区,严重侵犯中国主权安全,严重损害中国领土完整,严重危害台海和平稳定,严重冲击中美关系政治基础,中方被迫采取反制措施。美方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在国际上散布虚假信息,无理指责中方正当反制维权举措,企图误导国际社会对台湾问题的认知。我们有必要摆出事实,正本清源,让美国霸权本质和强盗逻辑无处遁形。
事实1:一个中国原则是中美关系的政治基础,其含义清晰、明确。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一个中国的本源本意,也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美国口头上称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实际上在不断“切香肠”,歪曲、篡改、虚化、掏空一个中国原则。
◆台湾自古即属中国的历史经纬清晰、法理事实清楚。
大量的史书和文献记载了中国人民早期开发台湾的情景。公元230年,三国时期留下了关于台湾最早的记述。宋元以后,中国历代中央政府开始在澎湖、台湾设治,实施行政管辖。16世纪中后期,明朝公文中开始使用“台湾”称谓,遂成定名。1624年,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南部。1662年,民族英雄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清朝政府逐步在台湾扩增行政机构,1684年设立台湾府,隶属福建省管辖;1885年改设台湾为行省。
1894年7月,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次年4月迫使战败的清朝政府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收复台湾的主张。1937年5月15日,毛泽东同志会见美国记者尼姆·韦尔斯时表示:“中国的抗战是要求得最后的胜利,这个胜利的范围,不限于山海关,不限于东北,还要包括台湾的解放。”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开罗宣言》宣布,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9月,日本签署《日本投降条款》,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10月25日,中国政府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并在台北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由此,通过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中国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包括对台湾的主权。由于中国内战延续和外部势力干涉,海峡两岸陷入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也决不允许分割,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也决不允许改变。
◆联大第2758号决议确认了一个中国原则,得到国际社会普遍遵循。
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这一决议不仅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而且明确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只有一个,不存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问题。随后,联合国相关专门机构以正式决议等方式,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的合法席位,驱逐台湾当局的“代表”。
联合国秘书处官方法律意见明确指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实践中,联合国对台湾使用的称谓是“台湾,中国的省(Taiwan,Province of China)”。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美国做出的政治承诺,也是中美建立外交关系的前提和基础。
美国在1972年发表的“上海公报”中明确表示:“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美国在1978年发表的“中美建交公报”中明确表示:“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
美国在1982年发表的“八·一七”公报中明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发表的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中,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的内政,也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政策。”
◆美国偷梁换柱、瞒天过海,不断挑战一个中国原则。
根据国际法,美国应善意、诚信履行其承诺,不能援引其国内法规定不履行其承诺和国际法义务,也不能以事后作出的秘密保证单方面曲解与中方达成的联合公报。然而,2001年小布什政府上台后,美国把单方面炮制的“与台湾关系法”置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之前。特朗普政府后期又将秘而不宣的“对台六项保证”公然放在美国一中政策表述中。美方还删除了美国务院网站“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等关键表述。佩洛西窜台后,美伙同盟友发表所谓声明,妄图在一个中国政策的表述中增加所谓“适用情形”,为今后随意曲解留下空间。
近年来,美国无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妄称联大第2758号决议没有处理“台湾的代表权问题”,炒作非法无效的“旧金山和约”,鼓吹“台湾地位未定”,宣称支持台湾“有意义地参与联合国体系”,企图改变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地位,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实现其“以台制华”的政治目的。
美国所作所为违背自身政治承诺,严重违反国际法上的禁止反言原则,违背《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等国际法基本原则,非法性显而易见。
事实2:国会是美国政府的组成部分,国会议员窜台违背美国仅同台湾保持非官方关系的政治承诺,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美国政府有责任确保其对中方作出的政治承诺得到政府各个组成部分的遵守和执行。
◆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对外政策只能有一个。国会作为美政府的组成部分,有责任履行美政府的对外承诺,应严格遵守一个中国政策,不与中国台湾地区进行任何官方往来。无论根据国际法还是美国内法,“三权分立”都不是美无视国际义务,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挑衅中国主权、违背其在台湾问题上所做承诺的借口。
◆佩洛西窜台公然违背美国“不与台发展官方关系”的承诺。佩洛西作为美国会众议长,是美排位第三的领导人,是仅次于副总统的美总统第二顺位继承人。她乘坐美政府军用专机,受到台民进党当局高规格接待。在台期间,佩洛西张口闭口代表美国,声称“美国与台湾站在一起”,发表新闻通告称这是25年来美众议长首次对台进行官方访问,民进党当局更宣扬佩洛西窜台是台美关系的重大突破。
◆过去的错误不能成为错上加错的借口,更无法为现在的错误正名。美国前众议长金里奇1997年窜访台湾地区本身就是错误的,中方始终坚决反对。美国不能用金里奇犯的错误来洗白佩洛西窜台的非法勾当,更不能为今后进一步升级美台官方接触制造新的借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