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打造邢台文旅特色品牌,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邢台市2022年度“最受欢迎十佳景区(景点)”“十佳旅游商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活动名称
邢台市2022年度“最受欢迎十佳景区(景点)”“十佳旅游商品”推选展示活动
二、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邢台市委宣传部、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邢台日报社、邢台市旅游协会
协办单位:长城新媒体集团驻邢台记者站、河北广播电视台驻邢台记者站、邢台广播电视台
三、
参选对象
(一)邢台市辖区内的旅游景区、景点,环境质量优、管理服务好、文化含量浓、旅客评价高,近5年未发生过重大旅游投诉和安全责任事故。
(二)邢台市辖区内企业生产的旅游商品及带有鲜明邢台特色的商品,参评企业需具备正规生产经营资质,且参评商品已经投产并进入市场流通、销售,权属清晰、无版权争议。
四、
活动安排
(一)申报海选(即日起至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商品可自主申报,也可由属地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由邢台市文广旅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
(二)初评入围(2022年9月1日—9月3日)
由文旅行业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等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旅游景区从资源特色、基础设施、品牌知名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评判打分;对申报旅游商品从地域特色、历史传承、文化内涵、市场认可度等方面评判打分,分别评选出20个入围最受欢迎景区(景点)和20个入围旅游商品。
(三)网络投票(2022年9月4日—9月17日)
开通网上评选专区,逐项展示20个入围最受欢迎景区(景点)和20个入围旅游商品,接受网民投票,杜绝刷票行为。
(四)终审确定(2022年9月18日—9月21日)
根据网上得票情况确定邢台市“最受欢迎十佳景区(景点)”“十佳旅游商品”名单及提名奖名单。
(五)成果运用(2022年9月22日—9月30日)
面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授予邢台市“最受欢迎十佳景区(景点)”“十佳旅游商品”称号,授予其他入围者邢台市“最受欢迎十佳景区(景点)”“十佳旅游商品”提名奖。组织媒体宣传并在全市整体营销推介、精品旅游线路点位推广、文化旅游行业相关评先树优中,对入选景区(景点)和商品给予优先推荐。
五、
申报方式
申报“最受欢迎十佳景区(景点)”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用地许可、环评报告、旅游景区立项等景区合法合规开放的佐证材料,景区简介、景区照片、景区视频,照片数量10-20张,要求为高清,每张大小8M以上并配说明,视频要求为4K高清,时长30秒以内并配字幕和背景音乐,画面清晰流畅唯美,评审加分项为市级以上媒体(包含市级媒体)宣传展示情况截图。
申报“十佳旅游商品”资料包括:旅游商品照片、旅游商品视频等,照片数量10-20张,要求为高清,每张大小8M以上并配说明,视频要求为4K高清,时长30秒以内并配字幕和背景音乐,画面清晰流畅唯美,评审加分项为市级以上媒体(包含市级媒体)宣传展示情况截图。
申报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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