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新场景
也是城市活力的新标志
日前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二批
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
其中
云南5地上榜
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云南省)
昆明市斗南花市
昆明市昆明老街-南强街区
保山市高黎贡文化创意产业园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傣族古镇
迪庆藏族自治州独克宗古城
△ 昆明市斗南花市
文化和旅游部要求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要统筹推动本地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指导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丰富文化和旅游业态,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服务,加强品牌建设,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氛围,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需满足哪些要求
一起来了解
1
四至范围明确。有明确四至范围,街区、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的占地面积应不超过3平方公里,文体商旅综合体商业面积应不低于1万平方米。
2
业态集聚度高。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人次及消费规模较大。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夜间营业商户中的文化类商户数量或营业面积应占比不低于40%;旅游景区提供夜间游览服务的天数较多,夜间营业的文化娱乐设施项目数量或游览面积应占比不低于40%。
3
公共服务完善。夜间社会治安、照明、卫生、交通、移动通信情况良好;夜间出行便利度较高,有基本满足消费者夜间出行需求的公共交通服务;区域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合理设立基本满足消费者夜间停车需求的停车位。
4
品牌知名度较高。区域内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成集聚效应、品牌效应,在本地居民及外地游客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吸引力。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文化类商户营业收入较高;旅游景区经营状况较好,年旅游人次、年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较高。
5
市场秩序规范良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消费环境诚信守法、文明有序、健康绿色,消费者夜间消费维权便利。近3年(营业不足3年的自营业之日起)区域范围内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和设施在内容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没有出现较大违法违规问题。
6
政策环境良好。所在地级市、副省级市或直辖市市辖区(县)重视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合理规划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设施空间布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引导市场主体创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对申报对象予以重点扶持,制定实施资金奖补等优惠政策。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傣族古镇
建设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云南在行动
《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明确,大力创建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和试点城市,开展国家级、省级文旅融合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到2023年底建成25个省级文旅融合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让夜经济成为拉动城市消费的新引擎,需要耐心培育与引导。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提出十项主要任务,包括加强规划引领,完善夜间经济区域空间布局;丰富消费业态,增加夜间文化旅游产品供给;鼓励延时经营,便利居民夜间生活消费等。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确定了120个国家级集聚区,云南省昆明1903文体商旅综合体、丽江古城景区、大理古城景区、彝人古镇、告庄西双景5个项目入选。
夜生活、夜经济、夜文化……
云南的夜晚正在悄然变化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郑明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