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航公告被证监会处罚300万后,8月11日,南都记者注意到,ST海航再发公告,4名高管辞职。南都记者注意到,前述辞职4人中有3人在证监会处罚名单内。
8月10日晚,ST海航发布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称,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定期报告重大遗漏等问题,证监会对ST海航处以300万元罚款,11名责任人员被罚。
该公告具体显示,海航控股出现相关关联方及资金占用的情况,至2020年12月31日,海航集团等65家关联企业占用海航控股资金余额 372.78 亿元,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并出现定期报告重大遗漏。调查还发现,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海航控股向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等多个关联方提供百亿级别的大额担保,但未及时披露。
据此,对2018年至2020年期间的相关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海航控股给予警告,合计处罚300万元,徐军、刘位精、李晓峰、张鸿清等11名高管被罚100万至20万元不等。
南都记者注意到,8月11日,ST海航再发公告,公司董事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辞职。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8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徐军、陈明、刘强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晓峰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徐军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陈明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李晓峰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因个人原因,刘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徐军、刘强、李晓峰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陈明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南都记者注意到,徐军、陈明、李晓峰均在证监会处罚告知书名单内。
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1月29日,海航集团发布破产重整公告。同一天,三家海航系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情况”的公告,称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问题。
2021年12月17日,证监会对海航控股的历史问题立案调查。
7月28日,海航控股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前期自查发现存在原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事项,因原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问题,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海航控股目前被戴上ST的“帽子”与此有关。
海航控股称,正配合证监会开展相关工作,立案调查结束后,将按规定向上交所提出摘帽申请。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