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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种草籽长势良好,基本达到整改要求。”日前,玉溪市澄江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抚仙湖畔路居镇环湖公路附近地块回访。
抚仙湖是我国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也是少有的总体保持Ⅰ类水质的湖泊。然而,随着围湖开发强度增大,湖区生态环境一度受到威胁。
据了解,上述地块曾是孤山风景区管委会搭建的临时摊位。由于该地块属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且未通过建设审批手续,在2021年被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列入“两违”拆除整治范畴。
“地块的违规使用严重威胁当地生态环境。接到整改通知后,孤山风景区管委会积极响应并在短时间内汇报了整改成果。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整改单位仅用彩钢瓦进行围挡、暂停商户经营活动,对整改拆除要求置若罔闻。”澄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郭春良说,这一情况直到玉溪市湖泊保护治理监督检查组在对已完成拆除部分图斑进行监督检查时才被发现,该问题线索随即被转送纪检监察机关。
抚仙湖生态保护事关重大,保护治理工作容不得打折扣、搞变通。澄江市纪委监委组织干部分头走访了市“两违”拆除工作组、路居镇及孤山风景区管委会相关人员。经调查核实,因工作人员未对图斑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就直接以“整改完成”结果报送,造成此次虚假整改、虚假上报问题的发生。
“上述问题暴露出相关人员工作作风不实、不规范,必须引起重视、引以为鉴。”郭春良说,在责成路居镇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对路居镇副镇长、自然资源所所长、澄江市“两违”拆除工作组联络员等7名同志开展批评教育后,市纪委监委还派出专项工作组进行深入调研,发现工作对接不顺畅、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不充分、整改验收审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也是造成此次问题发生的原因。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推动问题解决是为了守护好生态环境和群众生活质量。市纪委监委及时跟进,从督促路居镇党委、镇政府对图斑范围进行整改复绿,到开展抚仙湖保护治理专项监督检查了解核实复绿情况,再到近期整改验收前的再次走访,在持续了近半年的整改周期里,纪检监察干部多次实地监督,检验成果,只为尽早还抚仙湖满眼绿意。
截至目前,该地块复绿面积已超过1400平方米。看着满眼新绿,当地村民李志不禁感叹:“如今抚仙湖不仅为我们提供了美好的生态环境,还吸引了不少游客,带动周边村镇经济发展。”
来源 /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 陈瑶
编辑 / 李雨施 王文锦
审核 / 云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