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景区价格监管 助力全市旅游发展
近日,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与旅游市场有关的“吃、住、行、购、游”五大元素,对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餐馆、停车场及旅行社等经营者全面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切实规范旅游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开展宣传告诫。以规范景区价费公示为切入点,按“规范先行,示范引领”的思路,深入旅游服务行业积极宣传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各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明礼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加强监督检查。联合库尔勒市文旅局执法人员紧盯相关服务行业价格和收费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旅游景区及其周边为重点场所,以旅游景点、旅游餐饮、旅游住宿、旅游购物等涉旅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物价收费执法检查;对“天价住宿”“天价餐饮”收费乱象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落实明码标价。认真规范旅游市场明码标价行为,要求景区、餐饮、住宿、购物、娱乐项目、停车收费等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高定价大折扣、捆绑销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优惠措施、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发生。
畅通投诉渠道。市场监管局在畅通12315举报电话系统基础上,将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和各类媒体作用,认真受理每一起群众和游客关于旅游价格的问题,维护群众价格权益,为我市旅游发展创造优良的价格环境。
截至目前,共检查景点、商户及相关涉价单位42家,并针对发现的未明码标价,标价不规范等行为当场指导整改。
今后,库尔勒市市场监管局将着力通过价格监管让旅游市场“码更清、价更明”,努力优化旅游消费环境,让库尔勒市宜居宜旅环境更和谐。(通讯员 马宁 艾力·力提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