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旅游 南方日报 2022-08-05 02:02

原标题:“放管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夜晚的岩前村星湖酒吧风情街灯火璀璨。梁亮 摄

■对话

近期,肇庆的“夜经济”多点开花,并有蓬勃发展之势。月上枝头,岩前村的星湖酒吧风情街上游人如织,江滨公园、肇庆新区的地摊、“后备箱集市”已形成一定规模。丰富了市民的夜间生活,也为城市带来了“烟火气”。

肇庆应该如何发展好有城市特色的“夜经济”,政府又应该在发展“夜经济”、促进经济活力中扮演何种角色,发挥何种作用?肇庆市委党校经济教研室讲师詹玲认为,激活“夜经济”,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政府部门需要对此进行积极引导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南方日报:目前在全市多地出现了“后备箱集市”的“夜经济”形态,这一现象对复苏消费信心有什么作用?

詹玲:目前全市多地兴起的“后备箱经济”是从地摊经济演进过来的一种“新玩法”“新业态”,让很多市民在后疫情时代感受到了久违的消费活力,给老百姓创造了新的收入,同时也创造了一些新的就业机会。全新的新鲜消费体验给我们的城市带来更多的“烟火气”。

市场主体相关指标能直观反映一座城市的经济活力。这些年轻创业者拓展消费场景的“微创新”释放了一种信号,一个个后备箱摊主的出现本身其实就是后疫情时代消费复苏的一个好的表现。

南方日报:政府部门应当如何加以引导和规范,既让“后备箱集市”这一类形态得以存在,又让城市管理有序规范?

詹玲:从地摊经济到露营经济,再到后备箱经济,每一项新业态的出现,在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肯定也给我们的城市管理带来各种各样的考验。

必须肯定的是,这种新业态的出现对城市发展来说是好事,我们政府部门必须更宽容更包容。但不容忽视的是,对于可能带来的占道经营、噪音扰民、垃圾处理、食品卫生保障等一系列问题隐患,政府必须要有主动服务的意识,需要在发展“夜经济”与城市治理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既不能“一刀切”盲目管控,也不能“一甩手”放任自流,应当从“放”“管”“服”三个方面发力来推动新经济业态的健康发展。

所谓“放”就是要让这个新的业态有一些探索的时间、自治的空间,充分发挥摊主们自治的力量。“管”,就是政府要选址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布局,明确哪些路段、哪些时段可以开放,做到“便民而不扰民”。最重要的还是要做好“服”,主动给这种创新形式提供一些基本的政策指引或制定一系列行业标准,比如规定后备箱摊主在摆摊前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做好配套措施工作,又如进行必要的食品安全监督和卫生检查,保障消费者权益,避免出现卫生、安全等问题。

南方日报:在珠三角兄弟城市,政府搭台、“夜经济”唱戏,打造出多种“文化+”品牌,提升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肇庆应当如何打造出属于自己的“夜经济”品牌和“夜经济”文化?

詹玲:肇庆市具备优越的自然条件,鼎湖山、七星岩、龙母庙等风景名胜在省内、国内享有盛名。在文化方面,肇庆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既有岭南地方特色的文化,又有中西方文化结合的特点,通过开发文化产品有利于提升“夜经济”文旅产业附加值。

接下来肇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发力:第一,依托主城区七星岩、鼎湖山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夜游”“夜赏”,打造夜间康养休闲旅游带;第二,大力推动深夜食堂、夜间美食街建设,发展具有肇庆地域特点的夜市经济;第三,依托广府文化、包公传说、利玛窦传说等经典历史、文化题材,打造具有肇庆文化IP的夜间文化产品;第四,提升“夜经济”基础配套设施,加强政府管理能力,完善肇庆市“夜经济”发展的“软”条件和“硬”条件。

南方日报:为了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政府除了发放消费券,还可以实施哪些激励性举措?

詹玲:发放消费券来促进消费是短期内比较有效的方法,特别是针对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行业能够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但从中长期来看,政府需要多措并举稳定市场主体。

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发展。今年以来,从省到市都出台了一系列助企纾困措施来激发市场活力,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降成本,帮助企业生产经营轻装上阵。降成本主要是增强对企业留抵退税的支持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顶格减免“六税两费”等措施。第二,强信心,这方面主要是针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行业出台特定的纾困措施以及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稳住工业经济的“压舱石”等。第三,稳预期,在肇庆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通过的《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水平的意见》中,从市场环境、政务环境、要素保障、法治环境、人文环境5个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水平制定了20条措施,并提出“营商环境走在全省第一方阵”目标,坚决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工程,打造“门槛低、效率高、麻烦少、态度好”的一流营商环境。

见习记者 卢逸轩

南方日报记者 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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