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地处镇江经济开发区的圌山酷暑难当,但高温并没有减少攀登圌山的人群,山顶险远处的“箭洞”依然吸引众人挥汗如雨,一路前行。
圌山海拔虽然仅为258米,但其雄峙江浒,扼锁长江,是江南一座地势险要的名山。主峰西南山脊处的“箭洞”顶高百丈,整体浑然成桥状,作为江南地区极为罕见自然形成的“天生桥”景观,吸引着远近游客流连忘返。然而,鲜有人知的是,几个月前,这一大自然鬼斧神工之作,曾处于濒危边缘。
今年3月,镇江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网络公益巡查员”在对当地重点网站例行巡查时,注意到一条信息,反映有攀岩者在“箭洞”打钢钎玩索降,配图清晰可见8人从洞顶借助5根绳索速降而下,另有荡秋千等破坏岩体行为。获悉这一情况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迅速派员登顶查看,发现“箭洞”顶部岩体常年风化剥蚀,已经存在崩解脱落危险。索降爱好者在洞顶岩体共打入8枚钢钎,其中3枚带有拴扣户外绳索的挂片。如果对这些人为破坏不加干预,可能会加速“箭洞”顶部崩塌,导致该优质地质景观发生不可逆转的消亡。
“一定要督促主管机关加强管理,合力保护这个珍贵的自然景观!”检察官暗下决心。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检察官发现,“箭洞”尽管声名远播,但管护单位却并不明确。其所在的圌山尚未进入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名录,因此不属于当地旅游部门管理;属地镇政府在圌山某文化公司设立后,不再拥有该区域的直接管理权限。圌山某文化公司虽对圌山有管理职责,但其不属于政府机关,依照行政公益诉讼的规定,不能直接向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经反复研究,检察官发现,圌山早在2012年就被纳入镇江市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明确国土部门为山体资源管理单位。为此,开发区检察院于今年3月25日向该区国土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指导相关部门制止破坏“箭洞”的行为。3月30日,国土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向圌山某文化公司发函,要求其限期整改。该公司收函后迅速启动专项整治,5月2日,该公司函复国土部门整治完成。经检察官查看,打入岩体的所有金属钢钎均被拔除,岩体各处树立起多块警示牌并加装防护网。现场还可以看到,圌山某文化公司派出的巡逻队已经实施景区定期巡查,随时制止破坏岩体的行为。
“网络公益巡查员”只是镇江开发区检察院立体守护圌山风景区的一个侧面。2019年以来,该院陆续建成“公益诉讼协作中心”,直接对接区集成管理中心信息系统,智能抓取与圌山风景区保护有关的线索。2021年,“公益诉讼协作中心”配套的“公益诉讼实验室”投入使用,高分辨率的无人机定期巡航圌山风景区四面山坡和山顶地带,随时发现影响景区生态环境的行为。
今年2月,实验室配备的“公益1号”无人机例行空巡中,连续拍摄到圌山景区某处滋生了大片威胁当地生物多样性的加拿大一枝黄花,且有较大面积山体植被被人为种植的蔬菜取代,产生滑坡隐患。在检察建议的督促下,当地乡镇很快就组织30余名志愿者将一枝黄花铲除,约谈蔬菜种植户“退菜还草”,并覆盖绿网,与圌山某文化公司、周边村组分片负责,动态监测防止一枝黄花再生和破坏山体植被行为死灰复燃。
“有你们检察院这个编外‘景区管委会’,圌山旅游事业一定会更加兴旺。”今年7月7日,面对前来上门走访的镇江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何伟,当地一名长期关注圌山旅游与保护的市人大代表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