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一起涉滴滴网约车服务的垄断案件。涉案企业因滥用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的网约车证办理服务市场,共计罚没逾18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案自当地监管部门收到线索到做出处罚决定历时约半年。涉案主体贵州周富承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富承物流”)通过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自2019年12月始为滴滴平台上的网约车司机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协助办理业务。
根据《兴义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当地网约车司机需与网约车平台签订正式协议或合同,并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存档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车辆所有人需通过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办证申请。
周富承物流与滴滴签约后,独家承包了代滴滴为司机办证的业务,并利用独家代办合作商的地位,限定当地滴滴司机必须通过该公司办理车辆商业保险。
执法部门调查发现,前述试行细则还规定了,车辆所有人需承诺车辆只接入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根据车辆实际运营情况,滴滴在兴义市城区网约车市场份额占比达91.87%。因此对于当地司机而言,选择滴滴作为平台公司的可能性更高。
现实数据也印证了这一推测。自周富承物流与滴滴达成合作以来,截至2022年4月,兴义市网约车办证总数为2932个。其中截至2021年8月,由周富承物流代办的已有1559个,占比超50%。
因此,执法部门将案件相关市场界定为兴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证服务市场。周富承物流滥用在这一市场的支配地位,采取多种手段限定滴滴网约车司机只能通过该公司购买车辆商业险。
具体而言,周富承物流与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后者代滴滴网约车司机缴纳监控管理系统服务费及GPS流量费。如果司机在别的地方购买了保险,除非退保后重新通过周富承物流购买,否则不予代办证件和续缴GPS流量费。
与涉案主体达成紧密合作的是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通过指定保险代理人,双方共同控制滴滴车保险出单渠道。太平洋保险经理曾口头要求,其他业务人员不要去揽收滴滴的网约车保险业务。甚至有部分车商也将车主办理保险的资料传给周富承物流,但滴滴车主却以为保险是由车商办理的。
除了上述两所企业,这条利益链上还出现了另一个参与者。根据《兴义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装置和车辆投保营业性保险是办理网约车汽车运输证的前置条件。贵州鸿运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运”)正是网约车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服务提供商。
2020年5月,周富承物流促成太平洋保险与鸿运达成合作,约定由后者向滴滴车辆提供风控服务,并由太平洋保险支付费用。但周富承物流需承诺三年内所有保险都在太平洋保险购买,否则需将太平洋保险支付的风控服务费全数归还。
经查,2019年12月至2021年8月期间,通过该公司购买保险的滴滴网约车数量,占其代办证总数的95%。但滴滴实际上并未授予其对滴滴网约车保险的监督管理权,也从未授权和指定保险公司或渠道为司机进行承保,而是允许司机自行选择购买渠道。
基于此,执法机构认定周富承物流的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根据反垄断法,该公司被处以2020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共计罚没184.2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黄慧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