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等各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8月17日《法治日报》)
“不合理低价游”质量低下、服务低劣,经营者还以增加自费项目、强制购物的手段迫使游客“买单”,损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还破坏当地形象与旅游生态。我国旅游法、新修订的《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有相关禁止性规定,近年来全国各地也不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然而,“不合理低价游”依然存在,近日在一些地方发生的游客被要挟购物等事件,就是“不合理低价游”的典型案例。
“低价游、高价购”是备受游客诟病的旅游业顽疾。从几百元就能参加港澳游、千余元就能跟团泰国游,到几十元钱就能游新疆大草原、几百元就能出团云南、贵州一周双飞游,“不合理低价游”的故事一直在上演。“不合理低价游”为何难以禁绝,源于一些旅行社和导游在利益驱动下不惜铤而走险;“不合理低价游”利益主体多、链条长、监管分散,难以全覆盖;一些游客追求低价,刺激了市场需求,为相关违法行为滋生提供了空间。
当前,旅游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有序,旅游行业恢复发展呈现良好势头,但部分地区“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给处于恢复阶段的旅游市场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此次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是维护依法经营企业的合法利益、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务实之举。
整治“不合理低价游”须久久为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防治“不合理低价游”等乱象,必须紧紧盯住顽疾,严惩针对游客的各类欺诈行为。通知中提出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导游执业行为、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等,这些要求不能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要落实在行动中、落实在每一个景区中。各地要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秩序问题,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发挥各方面合力,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对违法经营等扰乱市场、坑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乱象坚决说“不”。坚持源头治理、抓早抓小,不放过每一起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强化旅游业“黑名单”制度的惩戒效应,加大旅游社违法成本,重典治乱,久久为功,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旅游市场秩序影响着人们对“诗和远方”的选择,更关系到旅游行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法治手段规范旅游市场,依法查处包括“不合理低价游”在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消费者要谨慎选择自己需要的旅游产品和物有所值的旅游服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旅游市场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要依法规范经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游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诗和远方”更加美好。
守护旅游市场的“蓝天净土”。消费者和行业、政府监管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就会没有市场,失去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