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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庭信步,闲云野鹤。——在三亚鹿回头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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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长期以来,在我们中国人心目中,“休闲”似乎只是有钱有势的人的专利,是少数人的特权,与绝大多数普通人无关。对一般人来说,似乎工作、劳动是生活的全部。
其实,休闲是一种人权。当年,美国芝加哥工人“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斗争,不就是为争取劳动者休闲权利的斗争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劳动效率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劳动强度会大大减轻,劳动时间会渐渐缩短,休闲时间会逐步增加。休闲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是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
如何进行科学、文明、道德的休闲,提高休闲的质量,应该是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在国外,“休闲学”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新兴学科。
休闲也是儿童、青少年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儿童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容任意侵犯。
休闲不仅是休息,对孩子们来说,也是一种“发展的机会”。成年人,特别是家长有责任指导孩子学会安排自己的休闲活动,并引导孩子从中获益。
眼下,大中小学生正在放寒假,离开学校、老师,各自回到自己的家,整个假期都要由学生自己自主、自由支配。这是家长对孩子进行休闲教育,培养孩子自主意识和能力的极好机会,要抓住这个教育契机。
现将我在北京出版的《班主任》杂志2010年第三期发表的一篇关于青少年休闲教育的文章发布于此,供博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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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是对孩子进行休闲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赵忠心
记得在二十多年前,1995年我国刚刚实行双休日制度时,在一次北京社科联举办的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学术研讨会上,我郑重提出:当前,青少年、儿童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加强休闲教育,教孩子们学会休闲。
当时,一位市教育局领导,也是我的朋友,当面就对我的说法提出了质疑:
“赵教授,这种提法是不是太消极了?对儿童青少年都是提学会劳动、学会自立、学会合作、学会吃苦什么的,小孩子学会休闲,不大妥当吧?”
在国内,我是第一次提出对孩子们进行“休闲教育”这个概念,引起质疑,不足为怪。
因为我们很熟,我便直截了当地回应说,请您回去调查一下:
学生们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都是什么时候培养、发展起来的?
学生们课本以外的知识是在什么时候获得的?
学生们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实践是什么时候进行的?
学生头脑里那些不良思想是什么时候获得的?
那些违法犯罪青少年都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学坏的?
其实,这些问题不用调查就可以直接得出结论:
无一例外,都是在休闲时间。
猛然提出对孩子进行“休闲教育”的问题,是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但确实是很有必要的。
一、会不会休闲关系极大
自从国家实行双休日制度以来,我国中小学生,每年寒暑假、双休日、传统节日长假、短假的时间,长达170多天,占全年的43%左右。学生课业负担减轻以后,课余休闲时间也大大增加。实际上,中小学生每年的休闲时间要超过全年的二分之一。
在休闲时间,孩子们离开了学校回到家里,家长又上班不在家,处于一种完全失控的状态。可孩子们活泼好动、不甘寂寞,势必要进行社会交往,从事各种休闲活动。在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不是从事有益的休闲活动,就是从事无益或有害的休闲活动。孩子的头脑不会是“真空”状态,不是正确的思想去占领,就是错误的思想去填充。每年这么长的时间如何度过,对儿童青少年的成长关系重大。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人的差异在于业余时间。”能否合理安排和充分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对人的发展意义重大。
孩子们在学校学习是“发展”,休闲时间则是另外一个“发展”空间。你看,孩子们的独立生活能力、交往能力、实践能力和各种兴趣、爱好、特长,不都是在休闲时间获得的吗?课外阅读不也都是在休闲时间进行的吗?社会交往和社会实践不都是在休闲时间进行的吗?
而不良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也是在休闲时间形成的。社会学工作者到某市监狱对青年犯人进行调查,得出了令人吃惊的结果:87%的犯人作奸犯科是在闲暇时间;77。7%的犯人说是因为穷极无聊便惹是生非、制造事端,寻求刺激;86。6%的犯人是因为在闲暇时间结交了品质恶劣的朋友而走上歧路;96%的犯人说他们的种种坏习惯是在闲暇时间沾染的。
儿童青少年独立自主的意识比较差,又缺乏分辨是非、善恶、美丑、对错和自我克制的能力,面对社会上那些“挡不住的诱惑”,很容易从事一些不良的休闲活动,接受不良的影响。因此,加强儿童青少年休闲教育和指导势在必行。
二、要明确青少年休闲的任务
什么是“休闲”?“休闲”和“休息”不是同义词。
在马克思眼中,“休闲”是指“非劳动时间”和“不被生产劳动所吸收的时间”。休闲的内容,一是指“用于娱乐和休息的余暇时间”;二是指“发展智力,在精神上掌握自由的时间”。具体地说,它包括“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
通俗地说,所谓“休闲”是指每个人在工作、学习和自理生活以后,可以由自己自由、自主支配的一种状态。
儿童青少年的休闲活动虽然主要是在校外,学校也不能漠不关心,不能像铁路警察那样只管学校“这一段”,必须把指导学生的休闲作为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儿童青少年进行休闲的第一场所是家庭,家长应该是孩子们休闲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教孩子学会休闲,首先要明确青少年休闲的任务:
第一,松弛身心。
人体内储存的能量是有限的,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特别是未成年人,学习任务相当繁重,精神高度紧张,能量消耗很大。他们又是长身体的时期,若得不到适当的休息,能量就会枯竭,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和正常发育。通过必要的休闲,使他们劳累的身体得到休息,使紧张的精神得到松弛,促使孩子身心健康发展,这也有利于他们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继续迎接新的学习任务。
第二,满足个人爱好,发展特长。
青少年在学校学习是在“发展”,休闲时间也是“发展”,甚至是更加重要的发展机会。学校的生活多是集体活动,统一进行,不可能满足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和发展特长的需要。休闲活动一般是个人的活动,排除了各种限制,孩子们可以完全按照自己意愿,选择自己喜欢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充分发展个人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陶冶精神情操。
如果说,在孩子们学校学习,主要是侧重发展共性,那么,休闲时间则主要是发展个性。一个人只有共性,没有个性,人格是不完整的;同样,没有共性,只有个性,人格也是不完整的。只有同时具备共性和个性,人格才是完整的。
第三,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和才干。
学校进行的主要是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基本能力的训练,终归是有限的,不能满足儿童青少年求知的欲望和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常言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自身。利用休闲时间,可以进行广泛的课外阅读,增长知识,充实头脑;或参与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以社会为课堂,以社会生活为教材,开阔眼界,增长才干。
第四,加强社会交往。
在学校生活期间,人与人之间的私人交往,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而当今社会是个开放的社会,社会交往能力是进入社会的必备素质。平时孩子们早出晚归,作业又多,与家人沟通、交往的时间和机会很少。在休闲时间,回到家庭,首先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和时间与家人交往,共同生活,有利于密切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增进与家人的感情。还可以走亲访友,与同学、家庭成员以外的人接触,广泛进行其他的社会交往,接触社会,提高社会交往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认识青少年休闲的特点
美国著名教育家杜威早在20世纪初就提出,要把休闲内容作为学校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技巧纳入教学过程之中,把休闲教育当作是“最为严肃的教育任务”。
他认为:“富于娱乐性的闲暇不仅在当时有益于身体健康,更重要的是它对性情的陶冶可能有长期的作用。为此,教育的任务就是帮助人们为享受娱乐性的休闲而做好充分准备。”
休闲是一种完全由个人自由、自主支配的、不会令人有压迫感的放松状态。儿童青少年的休闲生活不同于学校的学习生活,它具有自身的特点:
第一,自主性。
这是说,青少年休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的选择、确定,由谁做主。青少年休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是由自己做主,独自支配,不被别人支配、规定、强迫。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年龄特征、个性特征、能力、自身和家庭的条件自主安排;既可以是一个小群体的共同活动,也可以是一个个的独自活动。
第二,灵活性。
青少年的休闲生活,一般没有组织,没有严密的计划和特定的目的,有很大的灵活性;活动内容和形式,也没有特定的模式,可以随时进行调整和更换,完全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为出发点。这种灵活性,对培养孩子从实际出发,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大有裨益。
第三,自由性。
青少年休闲活动的选择和进行过程中,一般不受外界的严格约束和强制,完全是由个人自由支配,是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进行的,是没有令人有压迫感的一种活动状态。可以充分发挥孩子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休闲活动的效果更佳,获益更多。
儿童青少年休闲活动的这些特点,决定“无意识”起着重要的作用,更容易使孩子接受活动本身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绝不能轻视孩子的休闲教育问题。
四、休闲要科学、文明、道德
休闲生活是在没有别人干涉、管束之下进行的,最能真实地反映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水平。休闲生活既是对人们道德素质的一个考验,也是加强道德修养的极好机会。
休闲活动虽然是自主支配,但任何人的休闲活动都不是脱离社会的,不是孤立的行为,总是要和别人、社会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任何休闲活动都是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休闲活动必须要遵守社会公德,休闲生活要讲究科学、文明、道德。
首先,休闲活动要科学。
科学,就是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休闲活动的内容,要考虑到自身的年龄特征、个性特征、性别特征和家庭生活条件,从实际出发。坚持有动有静、有张有弛、有劳有逸、活动强度与难度适当,确保能促使身心的健康,保证人身安全。不要勉强自己,不要过度疲劳,不要鲁莽,轻易不要冒险。
第二,选择有益的休闲活动。
休闲活动的过程,对的人身心有巨大的潜移默化的作用。高雅、健康的休闲活动,满足的高雅情趣,有利于个人的身心健康;而低俗、不健康的休闲活动,满足的是低级趣味,不论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都是“精神鸦片”。
第三,要尊重社会公德。
休闲活动不要损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休闲活动往往是人们同时进行,选择休闲方式,不仅要从个人的喜好出发,也要注意到不妨碍他人的安宁和安全,不要违背社会公德,不要破坏公共秩序。
第四,要尊重他人的权益。
休闲活动主要是自由活动,没有集体的约束,也没有同学、熟人的监督,思想往往比较放松。但放松不等于“放任”,不能任意侵害集体或个人的利益。
在现代社会,休闲是人们的一种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也是合法的权益,应当予以保护。我们不仅不能任意侵占孩子的休闲时间,还要教他们学会休闲。
要鼓励孩子积极从事各种休闲活动,帮助选择适当的休闲方式,指导进行有益的休闲活动,教育他们讲究休闲道德,使儿童青少年通过休闲得到充分的休息,获得教益,以培养成为享受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