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一个自带神秘感的名字。鄂伦春自治旗,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地处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大兴安岭南麓,嫩江西岸,是我国鄂伦春族的世居之地,这里素有“北国碧玉”、“绿色净土”、“鲜卑民族发祥地”之美誉。
鄂伦春族,是世居我国东北部地区,主要生活在内蒙古和黑龙江两地,人口最少的民族之一。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统计显示,全国鄂伦春族人口仅为9168人,不足万人。鄂伦春自治旗成立于1951年, 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
生活在大兴安岭腹地的鄂伦春族,虽然人口不多,但却有着深厚而独特的历史文化和生活风情。他们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创造和形成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尤其是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方面颇具特色。
“鄂伦春”这一名称于清初有文献记载。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一为使用驯鹿的人,一为山岭上的人。据史料记载,鄂伦春族的祖先也叫“室韦”,意为“森林人”。
元代以后,被称为“林中百姓”。明代则指“北山野人”,主要游猎于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鄂伦春人南迁,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
鄂伦春族有自己的语言(鄂伦春语),但没有本民族文字,他们信奉萨满教,崇拜自然物。在以前,鄂伦春人对大自然的十分依赖,原始宗教中有很多对自然的崇拜。
在以前,鄂伦春族人住森林、走森林、吃森林、穿森林,衣、食、住、行等都来自大森林的赐予。鄂伦春族主要以狩猎为生,一年四季他们都游猎在林海中,猎马和猎狗是鄂伦春族猎民的好帮手,被称为“猎人的伙伴”。
鄂伦春族能工巧作、能骑善射、能歌善舞。他们传统的交通工具主要有驯鹿、马、桦皮船、兽皮船、木筏、滑雪板和雪橇等。在南迁以前驯鹿是他们普遍的交通工具,南迁后逐步被马所代替。
鄂伦春族的服饰文化也很有特色,具有浓郁的狩猎民族元素,为了适应寒冷气候和狩猎生活所创制的狍皮衣和狍皮帽,是鄂伦春妇女心灵手巧的体现。狍皮衣,多半保持狍皮的本色,用狍筋搓成细线缝制,形式多半为右偏襟长袍,身上装饰“弓剪形”、“鹿角形”、“云卷形”等图案,美观又结实。狍头帽,戴上去很像一个狍子头,生动又逼真且很保暖,也是鄂伦春族的标配。
此外,鄂伦春族妇女还很擅长用白桦树皮制作各种生活用品和工艺品,这些物品不但轻巧耐用,而且雕刻的花纹图案形象逼真、美观大方 。 这些生活用品和装饰品很好地反映了鄂伦春族在游猎生活中形成的审美观和对美的追求。
新中国成立以后,这个曾经在大山里骑马跨枪靠狩猎为生的鄂伦春族,直接从原始社会步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如今,早已放下猎枪的鄂伦春族人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日子越过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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