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阿拉善右旗政府发布)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保障2021·第十七届巴丹吉林沙漠文化旅游节(那达慕大会)暨第十六届越野e族英雄会、“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我旗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加强行业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价格秩序。
二、严禁餐饮、旅游、住宿等行业协会或个人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联合定价,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三、完善餐饮单位、商品超市、住宿网点、景区内的商品及有偿服务明码标价工作,严禁在标注价格之外收取其他费用;商品标价签或价目表必须包含商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和有偿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内容,严禁使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手段来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
四、餐饮行业不得收取空调费、茶位费、座位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餐具使用费等,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价外费用。
五、经营者不得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两套菜谱等手段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活动;不得规定最低消费金额;不得设定霸王条款;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六、经营者必须按通告要求,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对通告后仍未规范经营行为,并违反法律法规的,阿拉善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阿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阿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右旗文化旅游广电局
阿右旗公安局环食药大队
2021年9月9日
来源:阿右旗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