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江在城中绕,城于江边立”。这是邵阳市最真实的写照。邵阳市位于湖南省西南部,资江上游,境内溪河密布。近年来,随着河长制工作的不断深入,邵阳市在河湖的生态保护和问题整治上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为此,红网邵阳站特别策划《空中俯瞰有“范”河湖》系列报道,从示范河湖建设方面,展示邵阳“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新画卷。
红网时刻 记者 贾星 通讯员 杨树 邵阳报道
凭山远眺巫水,宛如一条玉带穿梭在群山之间。家住邵阳市绥宁县关峡苗族乡花园阁村的刘老汉望着一江碧水感叹道“多亏了‘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才让巫水的好山好水好风景得以延续下去。”
巫水是沅水一级支流,流经城步苗族自治县、绥宁县、会同县、洪江区。巫水绥宁段经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岩门村匡塘口进入绥宁县境内,流经关峡苗族乡、长铺子苗族侗族乡、长铺镇、河口苗族乡、麻塘苗族瑶族乡5个乡镇共25个村(社区),于河口苗族乡河口村进入会同县境内。
自2017年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绥宁县通过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实现了“两长两员”全覆盖。县财政安排河长制办工作经费32万,巫水河道重点区域保洁经费42万元。出台了《绥宁县加强乡(镇)、村河长制“两长两员”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两长两员”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河流水库管理保护属地责任,建立了长效机制。
各级河长严格按要求开展巡河行动,全部实行巡河APP打卡制,深入实施“一河一警长”,与河长制无缝对接。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经费85万元,严格落实禁捕退捕。积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2020年底已完成整改工作。
绥宁县河长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河库警长机制建立以来,办案28次,联合执法51次,制止钓鱼、捕捞、乱倒乱扔等400余人次,有效保障了水生态安全。”
不仅如此,绥宁县还将河长制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绩效考核内容,依托县河长办微信公众号及时传递工作动态。在全县开展“世界水日”“世界湿地日”“宝庆大叔管河”“十百千万”河长制宣传活动。县河长办举办2期“清四乱”专题业务培训,乡镇开展业务培训56期。聘请“民间河长”34名,河道志愿者196人,引领全县人民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用实际行动护河护水。
经过这几年的整治与保护,巫水绥宁段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散发出蓬勃的生命力。这条绿色生命河也将继续养育着守护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