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委属各场所,各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文化旅游委、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强化我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监管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A级景区、星级饭店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A级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控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进景区景点前扫码登记、测量体温等要求,严格落实行程码查验工作,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景区内演艺场所关闭的防控要求,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人流引导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
星级饭店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对所有进入酒店的工作人员和顾客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按照县卫生健康委要求,定期落实场所消杀工作。对于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游客,酒店要主动向属地社区、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做好公共场所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工作。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顾客进行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顾客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二、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经营活动监管
各旅行社(分社/门市部)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加强旅游行程的风险评估和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等级信息,不组团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高中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中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不开展前往高中风险地区的“酒店+机票”业务。
旅行社(分社/门市部)及在线旅游企业近期不宜组织跨省旅游,若有疫情发生,一律暂缓组织和接待团队旅游。当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发出预警提示或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检核,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员工健康上岗、规范作业。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时,要及时安排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信息,坚决杜绝员工带病上岗。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监管
各文化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持续强化卫生管理,每日完成经营场所消杀工作,每日进行员工体温监测登记、健康码查验工作,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工作,督促从业人员全员完成疫苗接种。对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查码、测温登记、佩戴口罩、隔空入座等防控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室内场馆监管
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馆、游泳馆等要持续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按照县卫生健康委要求定期对场馆开展消杀工作;对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查码、测温登记等防控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管理,提醒所有进入场所人员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与他人的距离。严禁在密闭场所内举办聚集性活动。各室内场所,要按照我县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一旦疫情发生,上述场所一律暂停开放和营业。
五、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活动监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演出等文化旅游活动疫情防控的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分级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控,非必需文化旅游活动一律采取暂停、推迟、取消等措施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
县文化执法支队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以问题易发场所、易发区域、易发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全面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防控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和场所自查自纠、彻底整改,对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坚决关停整改。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提示警示,引导群众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扎堆、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以更严格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从细从实抓紧抓好,严防疫情通过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和活动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文字来源: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责任编辑:周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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