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革命老区或边区穷区明知有一些红色文化遗址遗迹,但往往因资金有限等多方面的原因,对其宣传、利用得很不够,有的红色景点长期被闲置,比如有的红色纪念牌多年无人光顾,有的不知如何对其加以宣传,并将其辟为旅游景点或旅游目的地。正如人们常说的,守看美景无饭吃。这样,那些红色文化遗产就被弃之大峡,不为人所知所晓。
我们要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我们要意识到红色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要用心呵护、科学保护;我们更要深挖红色资源的内涵,才能深悟其中的红色精神,让“红色”在新时代有新的价值、意义,才能让我们汲取更多的红色营养,汇聚更多的红色力量,构筑更坚强的精神高地,擦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色。
应进一步上制度。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如果对上述红色文化遗址遗迹施以有效的制度规章,那么就难以加以保护和利用。国家尽管已有文物保护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规,但还不够具体而微。因而必须进一步上制度。应结合上述红色文化遗址遗迹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有效管用的有针对性的法规,促进其保护和利用。不断完善遗址遗迹保护机制。一是当地政府要明确革命遗址的管理保护主体,建立专门机构,吸收历史、考古、旅游、文化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专门小组,科学指导革命遗址的管理和保护;二是要出台专门文件,强化管理手段、落实管理措施,保障管理资金,用尽量短的时间对革命遗址集中的地方进行维修和保护;三是对一时难以修复的遗址则要建立石碑或竖立标志。比如回山乡革命委员会旧址虽然已经不在,但是在其对面有遵义人民迎红军的浮雕,如果在原址立碑,同时在浮雕下立碑介绍,红色故事便可以得到有效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