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全区各A级景区、各旅行社、各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全面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 为防止发生文化旅游行业内聚集性疫情,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途径传播扩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要求。 A级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照市、区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控制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 进景区景点前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景区内演艺等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防控要求, 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
二、进一步加强旅行社业务管理。全区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风险评估和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 不组团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高中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中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不得开展前往高中风险地区“酒店+机票”业务。组团社要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信息。当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发出预警提示或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检核,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及时安排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坚决杜绝员工带病上岗。
三、进一步强化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室内场所防控措施。 区内星级饭店、剧院等演出场所、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A级旅游景区的室内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要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室内文化旅游体育场所,要按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对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限流、暂停、关闭引发聚集性疫情的,将严肃追究企业主体责任。
四、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单位要顾全大局,妥善处置已经购买演出门票的高中风险地区来渝观众和参团前往高中风险地区的游客的退票退团诉求,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游客投诉,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守信息发布纪律,确保不发生舆情事件。
五、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引导,调动本企业接种疫苗积极性,有力有序推进企业从业人员接种疫苗,加快建立免疫屏障。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全区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要及时通过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 提醒游客等群体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经营主体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对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和企业自身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全面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从快强化各项防控措施。
重庆市 南岸区
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
总编辑:何 丰
副总编:廖 倩
责 编:高成燕
编 辑:何子韵
校 对:许嘉寻 匡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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