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圈”是产业融合发展的创新突破,是消费升级推动旅游自身演进的结果,也是旅游产业转型期的重要表现;“出轨”则是不符合旅游定义、范畴和发展规律的现象。“出圈”是为了引导消费者“入圈”,“出轨”则是偏离基本规律的盲目冒进。
随着网红经济的“破圈”来袭,如今,“出圈”成为判断某一个人物、某一款产品是否具有创新力和影响力的标准。“出圈”可以理解为兼顾文化内涵、消费审美与媒介传播的折中风格之“混搭”,严肃的说法即“融合”。需要强调的是,“跨界”“融合”是手段和过程,而能否“出圈”是判断跨界、融合成败的结果。
从丁真爆红到河南博物院“考古盲盒”热销,再到河南春晚《唐宫夜宴》的惊艳出场,从网络流行语到两会热词,“出圈”也在融合时期的文旅业界得到创新实践和广泛接受。借助互联网和黑科技,让“跳出文旅求创新”有了更多的范例参照和实践可能。
“出圈”的目的是“入圈”
创造能够满足旅游者求新、求异、求知、求乐的“体验式消费”需求,是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
随着大众消费的升级,旅行者出行频次的攀高和旅行经验的丰富,原有依托特定资源优势的供给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旅游供给更多地要摆脱资源依赖,从“打造”景区向“创造”新产品、新场景方向转变;“打造”需要的是资源和资本优势, “创造”更多地强调目的地自发的“独创性”。这就需要一个以创意为驱动的智力生产机制,而非以资本为驱动的工业生产机制。
然而,创新是一个持续发生的过程。当追求“瞬间快感”的消费社会到来时,以持续不断地创造“短期价值”——轻创意、轻运营、快销售、快盈利,最大限度地实现“短期效益”,成为市场生存的功利性法则。“出圈”的价值导向更多地指向新业态与新产品的“异化重生”,这无疑加剧了供需两端的紧张关系,也加速了产业形态的演变。
这种演变的节奏和频率正在游客需求驱动下发生着突变——一个项目在规划时还够得上市场前沿,等落地运营后发现已经被市场抛弃,游客涌向更具新奇感的“超现实场景”。轻创意、轻运营相对于重资产、重建设而言具有灵活性和修订的可能,不失为一条以创意驱动价值转化的出路。
因此,“出圈”是产业融合发展的创新突破,是消费升级推动旅游自身演进的结果,也是旅游产业转型期,以“异化”衍生符合新时期审美内涵和消费体验的重要表现。
在文旅融合的过程中,如何使固化的文化活化,将更多沉睡的文化资源唤醒,使之转化为符合当下语境和消费审美的产品,各地都在做积极的创新尝试。其中,城市博物馆与文创率先“出圈”,以故宫博物院为代表的具有绝对垄断性IP的传统文化机构,通过产品创新、场景体验和线上营销,掀起一股“网红”浪潮。
“出圈”是文化的物化之美、智创之美、设计之美、场景之美、人设之美等审美要素的融合,既要重视物质,又要兼顾人性——一种文化所包含的整个生活方式的产物。
文旅“出圈”一定是以符合当下的时尚审美和体验为前沿依据进行的“异化”智造。比如,河南博物院的“考古盲盒”将考古的神秘感和新奇感展示给年轻人,也把探寻未知事物的“考古乐趣”传输给年轻人。
“出圈”是通过“异化”营造一种“熟悉的陌生感”场景,一种代表大众普遍猎奇审美和情绪的现象,并经由消费转化价值。“出圈”的目的是为了引导消费者“入圈”。
“出轨”的迷途
成功“出圈”必然带来价值转变,但一味追求“出圈”效应必然推动产业形态的加速“转轨”。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现代经济社会多种发展和生产要素的推动下,旅游业本身在加速“异化”。
在交通便利化和信息快捷化时代,旅行已经成为一项完全可以预测并得到妥善保障的一组程序,旅行者可以通过一部智能手机安排好一切行程,并得到无缝对接、全程服务。“云旅行”“虚拟旅行”、旅游商品的网购等,甚至可以让消费者“足不出户而行购天下”。然而,如果旅游行为变成这样的体验,旅游还是最初的那种旅游吗?
旅游是去远方,是离开定居地到异地去体验另一种生活。从逗留时间来看,旅游者必须在旅游目的地不以赚钱为目的,逗留至少一天的时间,是否过夜成为判断标准;从空间层面来看,必须是离开惯常居住地到居住地之外的地区或国家。其中,“过夜”的规定把许多消遣型的本地化“一日游”排除在外。未经“过夜”的本地化“一日游”更多的是就地休闲,而非旅游。
在部分地区的宣传口号上,很多地方把“家”作为一种情感号召力,比如,河南旅游的宣传口号“老家河南”,山西临汾的“所有的旅行都是出发,到了临汾咱是回家”,以及很多实在无创意之地宣称的“心安之处即是家”,听起来有人情、有温度,但游客本来是离开家去异地寻求差异化生活的,这种宣传口号倡导的温情感,跟旅行的本质意义南辕北辙。
这种一厢情愿的“家长式”包办思维,正在毁掉旅行的差异性体验。
当研究机构把本地的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甚至兼具娱乐设施、电影院的商城购物、游乐场等都纳入旅游的范畴来统计时,殊不知,已经将大众旅游“异化”为大众休闲。
在“泛旅游”“旅游生活化”等理念的影响和改造下,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衍生出许多违背旅游定义和规律的现象。比如,企业化投资运营、批量化复制生产的“伪民宿”;不考量本地城市的人口规模和消费能力,而对标江浙等发达地区野蛮扩张的伪乡村旅游;城市改造过程中将工厂厂房从生产空间转化为生活空间或创意空间,以吃喝玩乐为主业的伪工业旅游;披着文旅的外衣,把旅游作为装点,圈地盖房的地产小镇和伪文旅城……这些被“异化”的旅游形态,已经跟原有的旅游形态定义大相径庭,甚至背道而驰,“转轨”不成就“出轨”了。
多少项目假旅游之名而“异化”为非旅游形态,偏离了旅游的基本范畴和旅游发展的基本规律——对资源和经济的依附性、时间的周期性、空间的流动性、体验的差异性,以及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而表现出的脆弱性、波动性与不确定性。如果偏离了这些规律,旅游业在“转轨”的过程中就极易“出轨”。
对于消费者而言,旅游就是去远方;对于目的地而言,发展旅游就是要吸引远客。
当然,作为特殊时期的权宜之计,诸如“当地人游当地”之类的举措或许能缓解短期的经营危机,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目的地的高质量转化和发展。
(作者系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文化旅游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孙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