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执法监督局发布消息,为规范山西省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省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旅游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以及通过互联网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
为强化专项整治力度,行动将加强执法检查、网络巡查,重点打击通过百度推广、微信平台等互联网渠道开展的违法行为。加大重大案件、典型案件办理,综合采取督办、专案专办形式,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协作,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与办案,启动跨省份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旅游执法跨区域协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形成专项整治的舆论声势。
同时,还将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阶段性战果,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密切关注违法行为动向,坚决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坚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为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厚植条件。
此外,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执法监督局还发布了三个指导案例。
根据举报线索,霍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明霍州市某旅行社在业务许可证注销情况下,擅自在微信某公众号发布“昆明、大理、腾冲、芒市、瑞丽双飞6日游599元”的不合理低价游信息。霍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改正。
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查处某微信群主组织旅游活动“不签旅游合同,没有收据”一案中,发现该微信群主在未取得旅游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招徕并组织89名旅游者赴云台山二日游。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接群众电话举报,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明某国际旅行社长治分公司在无出境旅游资质的情况下,于2019年3月20日组织46名游客赴港澳旅游。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责编:杨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