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超级富豪陈嘉新指出旅游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和文化需求。陈嘉新说旅游产业的发展以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为基础并受其制约,同时又直接或间接地促进国民经济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推动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交通、日用轻工业、工艺美术业和园林等多种行业的发展,促使各部门不断改进及完善基础设施,同时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随着社会的发展,陈嘉新认为“互联网+旅游业”日益凸显其重要地位。
一、“互联网+”给旅游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陈嘉新说旅游产业是凭借着旅游资源和相关设施,专门或主要从事招揽客人、接待游客并为其提供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文娱等环节的综合性服务行业。陈嘉新指出旅游产业主要由旅游业、住宿业和交通客运业三部分构成,这三部分也是旅游产业的三大支柱。从整体来看,旅游业不是实现商品流通贸易的经济部门,而是凭借着旅游资源,同时利用旅游设施,向旅游者提供服务。
传统旅游产业想要打破瓶颈得到发展,就要克服时空因素的影响,而互联网的出现与普及恰好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信息在互联网的传播使得打破时间与空间的局限成为现实。“互联网+”的出现,给很多本已走下坡路的传统产业带来了转型升级的机遇。对于旅游产业而言,通过互联网与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带来了发展新机遇且发展潜力巨大。在经济的发展中旅游业的地位和作用日趋增强,“互联网+旅游业”对拉动城市经济发展、带动社会就业以及对文化与环境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
旅游业与互联网相“+”使其产生了巨大的变革。旅游产业中的各个行业纷纷加快了与互联网相互融合的速度,大批互联网创业者在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与碰撞中寻求机遇。以“互联网+”旅游为核心,推动互联网与传统旅游产业的融合,智慧景区、智慧旅游、旅游O2O等新生市场获得进一步发展的背后,实则是互联网服务融入旅游行业。这样能够有效地提升景区管理运营效率和景区对于游客的服务质量,进而加强整个景区的竞争能力。
二、 “互联网+旅游”发展模式
“互联网+旅游”的模式大致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B2C模式:在线旅行社形式(OTA)、在线平台模式和团购模式;第二类C2B预定模式,在“互联网+”背景下,旅游产品供应商通过聚合游客相关方面大数据定位游客需求,通过互联网把旅游产品精确配置给游客;第三种模式是C2C的商业模式,通过互联网把游客闲置的住宿资源销售给有需要的游客,实现了线上线下多元融合。随着互联网在旅游行业的渗透,不同场景下的线上线下服务融合、体验融合将更多出现在用户面前。
“互联网+旅游”使旅游者能更好地了解目的地情况,通过网络更方便地安排出行计划,旅游网络平台快速发展并普及。我国旅游群体较为庞大,“互联网+旅游”能根据旅游者的精神文化需求,有针对性地为旅游者设计符合要求的旅游方案,定制方式可以在极大程度上满足旅游者的需求,使得旅游者获得更大心理满足。
三、推动“互联网+旅游”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传统观念
“互联网+旅游”发展是旅游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互联网+”不仅是渠道,更是整合各种旅游资源平台。加强对“互联网+旅游”的认识,转变传统的旅游经营观念。旅游业要认识到旅游与“互联网+”接軌的重要性,实现旅游的互联网化、信息化和系统化,建立“互联网+”旅游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引导游客的消费观念,培育游客的忠诚度,提升“互联网+旅游”的网络化经营。
(二)培养旅游信息化专业人才
在“互联网+旅游”背景下,旅游发展离不开旅游信息化专业人才。旅游业应建立有效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打造一支“互联网+旅游”信息化的专业团队,加快培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互联网+旅游”信息化专业人才,提高“互联网+旅游”信息化建设的效率和质量,以此来打造安全的“互联网+旅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