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贡山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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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行
-HAPPY VACATION-
目前,国内和周边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之贡山县境内近日内连续强降雨,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汛期旅游安全工作,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请旅行社和游客朋友提前掌握我县防疫防汛情况,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
贡山县及周边县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贡山县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紧急提醒的通告 (第9号)
贡山县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疫情防控紧急提醒的通告
(第9号)
广大居民: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疫情总体呈多地散发、局部爆发态势。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广大居民和游客通告如下:
一、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要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或防疫部门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要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或防疫部门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二、请来(返)贡人员关注贡山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积极配合防控措施:省外来(返)贡人员,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来(返)贡人员,有边境县(市)旅居史的(以行程卡14天轨迹为准)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在贡旅行和居住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就近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社区(村居)、单位等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四、抵边村、独龙江乡实行封闭管理。我县所有涉缅抵边村及独龙江乡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车辆非必要不进不出,特殊原因需进出抵边村、独龙江乡的须经村委员会、独龙江乡党委政府批准,并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独龙江乡、抵边村暂停一切客运车辆运营,解除封闭管理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特殊原因需进出抵边村的须经村委员会批准;需离开抵边村进入乡镇、县城的,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经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方可进入。
五、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及其疫情外溢地区,确需前往的需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回后要严格配合落实我县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六、出入公共场所请佩戴口罩,主动出示“云南省健康码”“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疾控中心(联系方式附后)报告。
七、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警惕,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安全社交距离。
贡山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22日
泸水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
泸水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6号
近期,国内陕西省西安市、内蒙古自治区古额济纳旗、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湖南省长沙市、宁夏自治区银川市、甘肃省兰州市等多地均有新增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省外及省内边境州、县(市)来(返)泸人员(以行程卡14天轨迹为准)一律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境、不出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游热点地区旅行或出差,确需前往的,加强途中个人防护,返泸前必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并严格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
三、各行业部门、各乡( 镇)、街道要加强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做好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客运车、网约车司机主动出示二维码,提示来(返)泸乘客扫码登记、确认乘客行程信息,宣传好疫情防控政策。
五、旅行社,旅游供应商、合作商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团队、自由行游客行前、行中、行后的监管工作,引导游客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等。酒店、宾馆等要落实好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加大本地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力度,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属地乡( 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六、继续坚持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网吧、影院、宾馆酒店、学校和客运汽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及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不松懈,规范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防控要求。
七、持续严格控制大型慰问、年会、文体活动和赛事,50 人以上各类公务活动应当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和预案,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坚持不组织、不参与规模聚集性活动,红事新办、宴请缓办、白事从简。
八、 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 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所有来(返)泸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行程信息,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有瞒报、虚报、谎报信息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泸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22日
林芝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2021年 第7号)
尊敬的各位入(返)林人员、全体市民: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疫情总体呈多地散发、局部暴发态势。警示我们必须时刻紧绷新冠疫情防控这根弦。为有效遏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居民身心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凡有国家公布发生疫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入(返)林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生疫情所在地级市(地、州、盟)旅居史入(返)林人员,除须提交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需在第一入(返)林地的指定地点隔离观察72小时,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二、自10月21日起,凡区外所有入(返)林人员。
(1)须提交72小时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须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并耐心等待检测结果,结果未出前,不得离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2)本市居民近1个月内入(返)林人员。除上述要求外,入(返)林后,须第一时间向单位、村居、社区指定负责人报告,并持续进行1个月健康监测。
(3)在林芝旅行和居住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就近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景区景点、旅行团组织者、宾馆、社区(村居)、单位等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三、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持红、黄码的入(返)林人员。除入(返)林前提交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外,须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定地点严格落实“14+7”“14+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措施,期间每隔72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四、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在第一入境点完成规定隔离措施,并自入境当日起计,满28天且历次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须提供书面证明),经县级以上政府防控部门批准后,方可入(返)林。抵达林芝后,仍要接受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持续1个月的健康监测措施。如入境时间未满28天和(或)未经批准入(返)林人员,须在当地政府指定地点集中隔离观察,具体天数视情决定,期间再进行不少于3次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五、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对疫情保持高度关注,及时了解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林后要严格执行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提前收集了解相关资讯
出行前,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及途径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天气、路况等信息,合理安排行程。
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旅行过程中,请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区、宾馆饭店、餐厅、剧院等场所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异常, 请主动配合临时隔离观察,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规范要求就诊;请如实进行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申报,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若出现异常情况时,请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进一步处置;在向旅行社报名参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如实提供身份信息,说明身体健康状况,提供14 天内是否居住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真实情况。
做好行程记录及自身健康监测
旅行过程中,建议大家做好行程记录,确保一旦出现相关情况可以做到及时追溯。时刻保持防护意识,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在出游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
规范佩戴口罩
外出必须规范佩戴口罩。特别是在乘坐交通工具、参观游览、观看演出、排队等候等人员聚集区域和密闭空间活动时,必须佩戴口罩。
注意饮食安全
旅行过程中,选择干净卫生、通风良好的餐馆就餐,可考虑自备食品,不要吃野味;共餐时建议分餐制或使用公筷公勺,尽量少接触公共设施和物品,支付时提倡采用非接触式的电子化支付方式;游玩时,携带干净卫生的饮用水,不喝生水;中秋团圆聚餐时,不暴饮暴食,注意荤素搭配,不酗酒。
雨天出行注意安全
根据云南省气象局发布的信息,受冷空气影响,10 月 20 日我省中东部及怒江北部有小到中雨局 部大雨;受冷空气和高原波动的共同影响,21-22 日我省中西部有中 到大雨局部暴雨、大暴雨,其它地区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过程累积 雨量 20~40 毫米,其中滇西北、滇西边缘和滇西南东部 60~80 毫米, 怒江北部局地可达 100 毫米以上(图 1)。冷空气自东向西影响期间, 我省中东部最高气温将普遍下降 4~8℃,局地下降 10~12℃(图 2)。迪庆北部、怒江北部高海拔地区可能出现降雪或雨夹雪天气。
受天气影响,贡山县辖区内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等灾害。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雨天出行、注意安全,牢记以下几点安全提示:
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提示。游客出行前要关注天气变化,妥善安排旅游行程。要注意观看景区安全提示标识标牌,不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停留。
二、要特别注意旅游交通安全。遇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旅行社和自驾游客人要立即避险。旅游客车及自驾游驾驶人员应保持充足的睡眠,旅途中注意休息,避免疲劳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谨慎前往地质灾害高风险景区或区域游览,旅行社包车务必做到“三证一牌一单”齐全,确保旅游交通安全。
三、切实加强汛期强高风险游览项目的安全防范。游客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 游客要充分了解景区相关活动的风险和安全规定,雷雨天气不要前往山岳型、峡谷型、涉水型等旅游景区景点,防范山体滑坡、落石、泥石流、山洪暴发等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风险,不要参加未开发线路探险旅游,切不可追寻刺激、盲目探险。
四、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意识。广大游客应増强汛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掌握旅游安全防范常识,积极配合旅游部门和旅游行业落实汛期旅游安全保障措施,谨慎前往未开发“网红景点”游玩。
风险依然还存在
防疫不可放轻松
非必要不外出
要出行防疫资讯提前查
END
信息综合整理贡山发布、知·泸水、微林芝、云南省气象局
编辑:颜旭虹
审核:和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