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国庆期间,我州交警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群众心中,一句句温馨提示、一个个暖心举动,无不都彰显出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10月2号上午,在野象谷景区,随着车流量的增加,景区门口临时停车卸客的车辆,造成了道路短时间拥堵,给这里疏导交通的交警带来不小的挑战。然而,一场大雨突至,令众多游客猝不及防。
【同期声】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施明峰
过去躲雨,去那边。来来来,小朋友叔叔抱,过来这边躲雨,快快快……哦,下雨了,快点快点,好好好。东西掉了,来,您去开车,把车赶紧攒走(挪走)。哎呦,这个雨!
日落黄昏,景洪市入城口转盘处,执勤的女交警以人民群众安全和满意为工作准则,在指挥车辆有序通行的同时,引导行人安全通过斑马线,坚守岗位的倩丽身姿,赢得了大家的声声赞赏。
【同期声】市民:谢谢!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杨栩:节日快乐!
市民:节日快乐!
市民:辛苦了。
为及时规范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晚上九点左右,金沙滩入口处,交警大队一中队组织警力,针对电瓶车、摩托车开展交通违法查缉行动。
【同期声】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刘继明VS四川游客
你们是从哪来?
从四川过来旅游的。
非常欢迎你们到西双版纳旅游。在旅游的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对吧,驾乘摩托车的时候,两个都要佩戴头盔,行不行?
好好好。
对你这个乘坐人不戴头盔,这个违法我们是对乘坐人,实施教育处罚,不作对驾驶员处理好,希望你下一次遵守交通法规法,把头盔正确佩戴好。
据了解,10月1号至3号,我州交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618起,实施交通违法警告处罚2374起,占比高达90%以上,警告教育手段的有效应用,使交警的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也让广大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
【同期声】摩托车乘坐人 罗女士
我觉得这种执法方式非常人性化,也没有对我作出罚款处罚,有口头教育警告。我以后坐车肯定记住了,一定要戴头盔,骑车更要戴头盔。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立足于推进服务西双版纳“一城两区”建设发展,积极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学史力行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秉承“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理念,推行轻微一般交通违法以教育、警告处罚为主,罚款处罚为辅的柔性执法管理新举措,不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
【同期声】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聂咏忠
我们从抓执法理念转变入手,同时也立足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积极强化现场执法管理,把有效警力投到一线,辖区的重点道路、路段的管控效能也得到了有效地提升。
西双版纳州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电话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0691-2122215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691-2582122
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0691-2432616
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0691-8134901
勐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691-5120210
勐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691-8122761
本期编辑:王黎
本期审核:李乃荣
来源 | 西双版纳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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