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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1994年国务院公布批准的第三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乐山历史悠久、文化璀璨。特别是嘉州古城区,拥有龙神祠、九龙巷、桂花楼、顺城街、皇华台、老霄顶等众多历史古迹、历史老街,如何对它们进行有效保护,一直是乐山各界关注的焦点。
现状
迫在眉睫古城保护监管亟待加强
经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调研发现,1994年乐山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古迹不少遭遇了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名城保护现状形势严峻,乐山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同时,古城保护意识淡薄、保护资金缺乏,政府部门管理职责不明确,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也制约了乐山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古城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迫在眉睫。
听证
建言献策推动古城保护法治化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历史文化名城,让保护工作走上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今年,市住建局起草了《嘉州古城保护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草案)》,根据相关规定,昨(27)日,市住建局举行《嘉州古城保护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
会上,围绕通过制定地方性政府规章加强嘉州古城保护是否有必要、嘉州古城保护的限制性和禁止性措施是否符合实际、《办法(草案)》对涉及单位和部门设定的义务和职责是否恰当等三个大家关注的内容,来自人大、政协、司法、社区的代表、工作人员,以及热心市民都积极建言献策,对《办法(方案)》表示肯定,并对嘉州古城保护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市中区政协委员卢蕾表示,该《办法(草案)》不仅规定设置嘉州古城管理机构,还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从中看出了它对嘉州古城保护的重要意义。
立法
明确职责建立长效保护机制
记者注意到,《办法(草案)》中明确了嘉州古城主体为乐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城区,面积约124.3公顷,北至乐山岷江一桥,沿嘉定南路、兑阳湾街、新村街向西,西至乐山市人民医院家属院边界,沿乐山师范学院东侧边界向南至白塔街,南至大渡河,东至岷江。
对于目前嘉州古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办法(草案)》着重进行了明确,拟建立起职责明确、重在保护、公众参与的长效保护机制。
为了改变以前政府管理职责不明确的问题,《办法(草案)》中提出设置嘉州古城的规划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嘉州古城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当好古城的日常“管家”。
为了确保古城保护资金的来源,《办法(草案)》还提出设立嘉州古城保护发展基金,专项用于嘉州古城保护、利用。并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投资、捐赠、提供服务、提出建议等方式参与嘉州古城保护。
古城资源不可再生,《办法(草案)》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和历史地段内,建设活动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不得影响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整体风貌和空间特征。
《办法(草案)》提出建立嘉州古城保护名录,对古城范围内的保护对象实行分类保护、动态管理。
此外,还对古城范围内禁止损坏或擅自拆除历史建筑,禁止破坏或擅自占用遗址、遗存、遗迹等十六类破坏行为都做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该立法听证会结束后,将会把收集的意见进行梳理,并进一步修改《办法(草案)》,并送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记者 吴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