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国庆”假期出行高峰,防止出现道路拥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国庆”假期期间通往景区道路的部分路段实行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行时间:
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
二、限行路段:
通武公路(原喜邦公路):原马平公路至河北省遵化市界;
马营公路、邦喜二线全段;
蓟州城区环线:津围公路与南环路交口至东环路与兴华大街交口;
克黄公路:东环路与兴华大街交口至津围北二线及津围北二线全段;
津围公路:北环路与津围公路交口至河北省兴隆县界;
喜邦公路:津围北二线至原马平公路。
三、限行车辆:
限行期间禁止中、重型货运机动车及所有砂石料运输车通行。
四、交警支队将依法对未按限行规定行驶的中、重型货运车辆及所有砂石料运输车辆进行现场处罚和非现场违法上传。
五、为缓解限行期间道路通行压力,方便群众出行,根据流量变化,交警支队将合理调控限行时间,引导货车通行。
来源:公安蓟州分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