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关子辰 实习记者 吴其芸)3月30日,文旅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市发〔2018〕30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18〕119号)有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准入管理业务)对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依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新建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其中新版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系统已于2020年12月15日上线启用,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定于2021年3月31日上线启用。
同时,消息还显示,各级信用管理系统使用人员要仔细参阅《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黑名单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用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见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准入管理业务)、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首页〕,依法依规开展黑名单生成、移出等工作。
北京商报记者还了解到,在黑名单生成的过程中,要切实履行列入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等程序。此外,在黑名单移出的过程中,要切实履行信用修复、复核、确认等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