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游客在八达岭景区游览时,在长城墙体上刻了字,引起了舆论热议。当地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工作,3月22日凌晨,做出违规行为的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3人被查获。目前,警方已经依法行政拘留了3人,并且会收取一定的罚金,目前也已被加入旅游“黑名单”。
《治安管理处罚法》63条对此进行了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纵横上万里、上下两千年,长城对于中华民族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古时候,它帮助我们抵御游牧民族的入侵,为边疆安宁做出了一定贡献,到了现代社会,更是成为了民族的精神图腾。保护长城,是在传承我们的历史和文化,也是在延续我们的精神血脉。这些破坏长城的人,伤害的何止是长城砖本身呢?他们也给每一个真正热爱国家、热爱历史的公民造成了伤害,所以必须要被严惩。
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之外,《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长城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刑法》等也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严禁游客在长城上乱涂乱画。但总有那么一些人,为了满足一己私欲,不顾其他人的想法。长城总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绥中县长城景区也出现过类似的新闻,一男子在长城上刻字,虽然从网友拍摄上传的视频里边看不出来他到底使用的什么工具,但能够清晰地听到坚硬物体划过墙壁的声音,在男子刻字的同时,他的家里人一直站在边上看着,没有制止他,似乎还有点期待男子完成这一“壮举”。
之后警方也关注到了这一视频,通过监控和走访,很快锁定了嫌疑男子张某。张某对自己在长城上刻字的行为供认不讳,最终他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不一样的,前者程度相对较轻,正常情况下只会在公安机关内部留下记录,不会在档案里边留下痕迹,但刑事拘留会影响到档案,继而影响到以后的工作、晋升。男子被刑事拘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按照《文物保护法》第七章的相关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拍张照片,在朋友圈中炫耀下,就搭上了自己后半生的前途,这个代价有点太大了。
去长城游览参观的时候,带上相机就好了。用眼睛去感受先辈们修建长城的不易,用心去体会历史的厚重感,拍几张照片传到社交网络上,证明自己来过就可以了。大多数人的名字都是很普通的,重名率那么高,写上去有什么意义呢?其他人不会把名字和现实中的某个人对应起来,就算是对应起来了,脸上出现的可能不是敬畏之情,而是鄙视之色。
长城是乱涂乱画的重灾区,其他景区的状况其实也并不美好。浙江衢州一男子因为生活不顺心,想找点刺激,把邪恶的双手伸到了文物上去,连续在水亭门和明代钟楼这两个衢州市地标文物建筑上泼油漆。市民们看到以后被吓了一跳,之后男子被警方抓获,被检方提起公诉,因为故意损毁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文豪苏轼当年路过庐山的时候,突发灵感,写下了那首名贯千古的《题西林壁》,虽然他也有在名胜古迹上乱图乱画的嫌疑,但他那个时候毕竟还没有现在这些法律,他的作品也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还是不要学他比较好。大多数的乱涂乱画,能有什么美感呢?其他的游客看了以后只会生气罢了。
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一新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