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呼和浩特3月30日电(张聿修)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促进全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业,深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自2021年3月至8月在全区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一是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全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完善旅游执法区域协作机制,坚持目的地和客源地同步清查,加强线索摸排,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加强网络巡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推广和公众号营销等方式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此外,将加强案件查办,以执法办案为重点,依法查办一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案件,通过集中办案、以案施训、公布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件、现场督办等方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加强执法协作,完善“1 3 N”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开展联合办案。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依靠群众,积极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据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公布指导案例、举报途径和方式(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或自治区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471-6282653)。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开展执法检查和网络监测,畅通举报渠道,排查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组织集中执法检查,查处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集中办案和以案施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此外,将开展“体检式”暗访评估,加强指导督办,查办违法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