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韵风华 山水宜宾”全国摄影大展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报社
征稿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宜宾市行政区划内有关竹文化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竹产业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及微视频作品,重点征集反映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的作品。
投稿细则
1.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谢绝历届由蜀南竹海景区主办的各类摄影活动的入选作品投稿。
3. 作品必须取材于宜宾市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赛事日程
截稿日期:2021年5月10日
奖项设置
入展摄影作品90幅/组,视频作品10部,稿酬各人民币800元。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图片欣赏
(图片来源:王大刚、杨锦炎)